预算金额:8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人民币80万元。
采购需求:
采购人拟委托专业机构,就南通崇川经济开发区发展绿色制造体系,提供园区及企业绿色制造体系的各项服务,并提交编制完成的目标成果,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合同履行期限:
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计210天内,供应商应当完成服务范围内的约定工作并提交编制完成的目标成果,其中:《南通崇川经济开发区省级绿色园区申报书》的成果应当在2024年8月25日前完成南通市崇川区工信局申报提交;《南通崇川经济开发区国家级绿色园区申报书》的成果,应当在2024年8月25日前完成南通市崇川区工信局申报提交。注:如申报递交时间有调整,供应商应无条件满足新的申报要求。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4年07月27日至2024年08月15日,每天上午09:00-11:30,下午13:30-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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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程姣
电话:010-53605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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