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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鄠邑区农业技术推广中心2024年中央财政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防灾救灾第三批)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4-07-26 收藏项目
项目名称:2024年中央财政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防灾救灾第三批)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333,7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2024年7月-10月完成玉米病虫害统防统治(具体时间按甲方要求)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2024年中央财政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防灾救灾第三批)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参与的供应商(联合体)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2024年中央财政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防灾救灾第三批)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提供供应商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具有财务审计资质单位出具的2022年度或2023年度财务报告(成立时间至开标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开标前六个月内其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政府采购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担保函。

(3)税收缴纳证明:提供截止至开标时间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凭据;(增值税、企业所得税至少提供一种,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截止至开标时间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纳凭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纳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

(5)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说明及承诺;(提供书面说明及承诺,加盖供应商公章)。

(6)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书面声明,加盖供应商公章)。

(7)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采购文件凡是法定代表人之处,非法人单位的负责人均参照执行;(式样见投标文件格式)。

(8)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经营许可证或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运营合格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7月26日至2024年08月02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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