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采购编号:ZZD
2.项目名称:2024年净月开发区绿化垃圾生态化处理。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预算:142.1万元。
5.采购内容:2024年净月开发区绿化垃圾生态化处理项目乔木为227625株,预计每株产生绿化垃圾0.05t,乔木产生绿化垃圾量为0.05×227625=11381t;灌木为217310丛,预计每丛产生绿化垃圾0.03t,灌木产生绿化垃圾量为0.03×217310=6519t;绿篱平剪为586790㎡,预计每㎡产生绿化垃圾为0.04t,绿篱平剪产生绿化垃圾量为0.04×586790=23471t;宿根花卉为1116844㎡,预计每㎡产生绿化垃圾0.002t,宿根花卉产生绿化垃圾量为0.002×1116844=2233t;草坪为3805515㎡,预计每㎡产生绿化垃圾0.004t,草坪产生绿化垃圾量为0.004×3805515=15222t。预计2024年净月开发区绿化垃圾生态化处理项目共需处理绿化垃圾量为11381+6519+23471+2233+15222=58826t。
6.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7.服务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合格标准。
8.项目地点: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项目所属行业为: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2)供应商应按照《长春市财政局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信用体系建设简化投标人资格条件有关事项的通知》(长财采购[2022]2066号)文件要求在投标文件中提交反映其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情况的资格条件承诺函,并对资格条件承诺函有关内容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负责。
(3)不接受被政府列入取消投标资格期限内的企业或个人参加。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报价均无效。
(5)本项目不接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点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参与(详见财库[2016]125号文件)。
(6)外埠入吉建筑业企业应按照吉林省相关要求办理入吉建筑业信息登记后方可参加。
三、获取磋商文件
1.时间:2024年7月26日至2024年8月2日,每天上午9时00分至下午16时(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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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程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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