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 上海市某单位办公自动化系统国产化改造项目
二、项目编号: 2024-JKZ
三、项目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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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号 / 序号 |
服务名称 |
服务要求 |
服务地点 |
交付时间 / 服务期限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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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上海市某单位办公自动化系统国产化改造 |
详见第六章 采购项目商务和技术要求 |
上海市 |
8 月 30 日前交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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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报价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包内所有服务内容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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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谈判: 不接受 ;
2. 项目预算: 人民币 40 万元 ;
3. 最高限价: 人民币 40 万元 ;
4. 本项目共 1 包确定 1 家供应商成交。
四、报价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 3 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 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 或 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 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五)本项目特定资格: 具有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二级(含)以上保密资质或者涉密信息系统集成乙级(含)以上资质 。
(六)报价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在履约环节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转包和违法分包的相关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罚。
五、谈判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 2024 年 7 月 26 日至 8 月 1 日,每日上午 09 : 00 至 11 : 00 ,下午 13 : 00 至 16 : 00 (申领时间不少于 5 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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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电话:010-53341173
手机:13011091135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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