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某园区指挥调度中心大屏显示系统采购,包括:LED显示单元、LED控制器等,具体详见分项报价表。
1.2采购内容:
1.2.1采购规模(采购预算):379万元(不含增值税);
1.2.2交货地点:乌鲁木齐市;
1.2.3★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0个日历日内到货并集成、交付使用;
1.2.4★质量标准要求:合格;
1.2.5★技术标准要求:详见本项目技术规范书。
1.2.6比选标包划分:本次采购不划分标包,份额100%。
1.3★最高限价:不含增值税应答总价≤341.1万元,应答人应答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将否决其应答。
1.4项目类型:货物;
1.5项目属性:单项比选项目。
2. ★应答人资格要求: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一阶段评审)。
资格审查主要条件:
(1)应答人须为具备本项目履约能力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续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有效证明文件。
(2)应答人须具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能力,提供承诺函或相关证明文件。
(3)信誉要求:①未被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②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说明:上述①-②项以评审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③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营业执照,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等行政或司法机关处罚的,或处于依法宣告破产状态;2021年6月1日(近三年)至今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产品或服务质量问题,未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以承诺书的方式体现)。
(4)本次采购接受代理商应答,应答人如为①LED显示单元、②LED控制器代理商的,须提供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唯一代理授权证明文件;且不得存在下述情况:
①同一制造商或同一品牌同时授权两家或以上代理商参与应答的;
②同一品牌的产品出现制造商和授权代理商同时参与应答的。
(5)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应答,不得违法分包转包。
(6)应答人(含其所注册设立的与其现有经营业务相似的其他法人或组织)未被列入中国联通或新疆联通或乌鲁木齐市联通黑名单禁入期限内。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比选包应答或者未划比选包的同一采购项目应答。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应答人,其应答文件将被否决。
4. 比选文件的获取
4.1发售电子版比选文件
4.2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7月26日20时00分至2024年7月31日20时00分(北京时间)。
4.3比选文件获取方式:(请登录)
5. 应答文件的递交
应答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7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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