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秋镇公墓新建240座墓穴工程项目资金来源为多渠道筹集,已落实。招标人为射阳县千秋镇社会事业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根据工程招投标有关规定,采用公开招标方式,择优确定该项工程施工承包人。
一、招标人:射阳县千秋镇社会事业局
二、工程概况
(一)项目名称:千秋镇公墓新建240座墓穴工程项目
(二)项目地点:千秋镇境内。
(三)工程内容:新建墓穴240座,墓碑式样及规格详见施工要求,具体建墓数以竣工验收证为准。
(四)投标最高限价:35.52万元。
(五)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六)资金来源:多渠道筹集。
(七)计划开工时间:2024年8月。
(八)工期:45日历天。
(九)质量要求:合格。
三、参加投标的主要资格条件
1、资格等级及范围: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定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等级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负责人资格和等级:拟定项目负责人须为投标申请人本单位的职工,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及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注:项目负责人须无在建工程)。
3、投标申请人须在“投标函”中保证项目负责人及代理人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确保从本次投标截止之日当月向前连续3个月均已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提供至少一个月缴费证明即可)。
4、投标人没有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暂停期内或法律、法规规定投标受限情形。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报名。
四、工程付款办法
1、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年底付至合同价的50%工程款;
2、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满一年,审计后付至审计价的80%工程款(若审计工作未结束,暂付至中标价的70%工程款)(包括之前支付);
3、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满两年,年底按审计结论付清剩余款。
4、按以上进度付款,无任何利息补偿。付款时,承包人须开具税务部门认可的税务发票。
五、投标保证金
(一)投标保证金数额:7000元。
(二)投标保证金交纳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三)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开标现场现金缴纳(单袋密封且在封口处盖单位公章)。
六、资格审查
本项工程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
七、确定中标候选人办法:合理低价法(详见招标文件)。
八、投标报名
(一)报名时间:2024年7月26日至2024年8月1日。上午8:30-11:00, 下午15:0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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