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南某单位警报器、监控器升级改造采购项目公告
一、项目名称:渭南某单位警报器、监控器升级改造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请登录)
三、项目概况:我部因工作需要,计划采购有线警报器60套(含门磁、断线、红外以及安装),对60套现有监控进行升级改造,与11个点位实现互通,预算40万元。
四、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2022或2023年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的企业从成立之日起计算);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税收证明;提供近1年任意3个月企业缴纳税收证明;新成立的企业从成立之日起计算,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行政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社会保障金证明:提供近1年任意3个月企业缴纳社会保险的凭证,凭证需具有可查询的二维码或网址链接;新成立的企业从成立之日起计算,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行政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非外资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所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近三年内,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均不得参与投标。近三年内,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的个人所辖单位不得参与投标。在上述“不得参与本次投标”的单位中担任公司法人、董事、高管的相关人员,不得担任此次投标单位的法人、董事、高管,否则将取消该单位投标资格。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供应商应具备:安防或监控或网络或信息服务等符合我部要求的资质。
(七)在谈判文件递交截止前供应商必须通过军队采购网(互联网:plap.mil.cn)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进行注册。
五、报名及发售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北京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王越
电话:010-68819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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