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招标人为中国石油昆仑物流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采购项目名称和内容:本项目名称为中国石油昆仑物流有限公司新疆油田运输分公司2024年进口柴油发电机组配件定商定价集中采购项目。本项目产品属于54、28大类。本项目不划分标包,共计245项,计划采购总金额500万元。
2.2费用测算依据:根据2024年新疆油田运输分公司上报采购计划及全年发电机组维修市场情况预计。
2.3价格构成:包含出厂价及境内运输费、门到门送货费、保险费、装卸费及伴随货物交运的有关费用之和,含13%增值税,税率随国家税率调整而调整。实际即为到达用户指定交货地点费用,交货后不再产生其他费用。超最高限价单价将被否决,本项目不接受选择性报价,不接受具有附加条件的报价。
2.4交货期:按合同约定执行,自下达采购订单之日起15天内到货。
2.5交货地点:具体交货地点按采购订单约定地点执行
2.6合同履行期限:1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8月31日。
2.7技术服务和质保期要求:详见《附件1:物资需求一览表》和《附件2:技术要求》
2.8结算方式:供应商以使用单位验收签字并盖章的物资验收单、发货单(出库单或提货单)向使用单位开具13%增值税专用发票作为结算依据,自采购方挂账之日起90天内分批次付款。物资验收单、发货单(出库单或提货单)及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数量、金额必须一致,且三者缺一不可,否则使用单位有权拒付单据不全或存在问题部分的货款。
2.9付款方式:采用银行转账方式或银行(商业)承兑汇票付款。
2.10其他说明事项:方案清单中各项需求数量是根据使用单位历年累积统计,因此采购方不对本方案清单中的计划数量需求作出承诺,需求数量以实际下达的采购订单为准。若在合同期限内采购量增加导致超过签订的年度框架合同额度,经采购方、供货方双方协商按成交价进行变更,追加框架合同金额,追加金额不超过合同总额的10%。
2.11其它需要说明事项
2.11.1如评审时发现所有投标人均不符合评审条件需要重新进行招标时,启动新的一轮招标。
2.11.2二次挂网公开招标后实际响应投标人不足三家情况的,直接采用评审方式确定中标候选人。
2.11.3对于开标后进入详评阶段时供货商不足三家的,当有效投标人等于2家时,评标委员会认为具备竞争性,则继续评标,推荐综合得分第一的为中标候选人,如不具备竞争性,重新组织招标;当有效投标人等于1家时,不予推荐中标候选人,重新组织招标。有效投标人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人。
2.11.4结果未涵盖部分的采购流程:本项目产品目目录中规格型号为常用型号,对于本次集中采购未覆盖的规格型号,在中标供应商范围内实施谈判补充采购。
2.11.5供应保障措施:在结果执行有效期内,如果供应商停止供货或供应产品质量出现问题,可顺位选择供应商递补,并根据递补供应商供货情况和产品质量,择机组织编制采购方案,启动新一期集中采购工作。
2.11.6价格调整机制:以投标产品价格为基准价格,产品市场价格上升或下降幅度在10%范围以内,执行投标价格不变。供应处负责跟踪相关产品国内市场价格变化情况,当产品市场价格上涨时,根据供应商申请,由供应处开展市场价格调研工作,确定行业整体市场价格涨幅在10%以上,持续时间达到30个自然日,且价格有持续上涨的趋势的,可提请物资贸易管理部启动价格调整程序;当产品市场价格降幅在10%以上,且时持续时间达到30个自然日的,应在2个工作日向物资贸易管理部提出价格调整申请。物资贸易管理处在确认符合价格调整机制启动条件的基础上,通过组成公司谈判小组(设备、物资、经改、财务等相关部门人员组成)与中标供应商谈判的方式,进行中标价格的评审和调整。
2.11.7供应商投多个标包时,不同标包涉及同一物资时报价要一致,若出现不一致的情况,在执行时将按照供应商所报同一物资中最低的价格实施采购。
2.11.8供应商递交的投标文件中,不得更改报价清单,且报价不得存在漏项。更改报价清单的取消其投标资格。
2.11.9本次采购目录依据往年消耗进行统计,报价按照单价进行报价。对于各标包预计采购金额数据为依据往年合同金额预估数据,具体以使用单位实际订单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与本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2业绩要求:提供自2021年1月1日到本项目投标截止之日实施过的同类或类似项目销售业绩,提供合同等相关证明。配套的发电机组配件生产厂家数量和相应产品的销售数量,应提供发票、合同等相应证据。
3.3财务要求: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提供书面承诺。出具上一年度(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主要内容页(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扫描件。
3.4.信誉要求:
3.4.1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网站(www.gsxt.gov.cn)查询截图;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网站查询截图;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行为,提供书面承诺。……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北京时间2024年07月26日08:00至2024年08月01日23:59:59报名。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下同)为2024年08月08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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