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盘锦市分公司防暑降温项目(二次)
2、 招标编号:PJYZ136-1
3、 项目概述:本项目采购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盘锦市分公司防暑降温项目,采购内容:防暑降温套装:自然结晶黄冰糖,规格:1500克/罐,数量:2罐,颗粒大小为拇指大小,需符合国家执行标准:GB/T35883,质量等级:一级。菊花茶,品种为黄山贡菊,数量:2罐,规格:50克/罐。服务期限:6个月。防暑降温套装预算90元/套,含配送费等一切相关费用。套装数量858套,预算合计77220元。
4、 招标内容:
本项目分01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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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号 |
包组内容 |
单价 |
数量 |
合计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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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
防暑降温套装 |
90元/套 |
858套 |
77220元 |
供应商在开标截止时间前将采购样品送至招标代理机构 |
(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服务)规范》)。
注:(1)投标人须以“包”为单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并以“包”为单位提供投标文件。
(2)本项目/包最高投标限价为77220元,投标人报价如高于最高投标限价,其投标将被否决。
5、 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货物和服务的单位。
2)投标人必须具有合法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3)投标人须能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4)投标人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在“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或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5)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6)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7)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同一包次投标。
注:投标人须按照“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提供上述资格要求的有效证明材料,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6、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7月26日至2024年08月02日,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下载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张培
电话:010-53658120
手机:13718359801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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