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项目编号:2024
三、项目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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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号/序号 |
服务名称 |
服务要求 |
服务地点 |
交付时间/服务期限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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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单位租用地方校车租赁服务 |
详见谈判文件 |
详见谈判文件 |
详见谈判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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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报价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包内所有服务内容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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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预算:230000.00元(含税)。
四、报价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企业法人应当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未换证的应当提供 “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事业单位应当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书”,未换证的应当提供“事业法人登记证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军队单位不作要求。报价供应商在报价书中如有两个以上名称的,应当提供市场监管部门出具的其为同一单位书面证明材料;军队单位或事业单位,可以提供其上级主管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材料。);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或2023年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的财务报告(审计报告应当包含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附注和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报告正文应当有会计师事务所公章,2个注册会计师的签字和盖章。军队单位或事业单位无法提供审计报告的,可由上级管理部门批复的决算或内部会计报表代替)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提供《供应商承诺说明》);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供应商承诺说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供应商承诺说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须提供《供应商承诺说明》)。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1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须提供《供应商承诺说明》)。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须提供《供应商承诺说明》)。
(四)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须提供《供应商承诺说明》和对应网站截图)。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须提供《供应商承诺说明》)。
(六)本项目特定资格:持有项目所在地行政区域内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七)报价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在履约环节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转包和违法分包的相关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罚(须提供《供应商承诺说明》)。
五、谈判文件申领时间
(一)申领时间:2024年7月26日至8月1日,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申领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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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826566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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