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郑州航空港兴港市政养护管理有限公司2024-2027年度机械设备维修保养服务采购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招标人为郑州航空港兴港市政养护管理有限公司,项目资金为自筹,项目出资比例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郑州航空港兴港市政养护管理有限公司2024-2027年度机械设备维修保养服务采购项目
2.招标编号:国企招采-2024-107
3.项目地点: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
4.项目规模:约1470万元/三年(不含税)
5.招标范围:为郑州航空港兴港市政养护管理有限公司500余台机械设备提供维修保养服务。服务内容包含但不限于清扫保洁车辆、铲车、小型三轮及四轮电动车、垃圾清运车辆、非道路移动机械、防汛机械、除雪机械、公务用车等各类机械设备的维修、保养服务及所需更换的零件、零配件等配件(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服务要求及标准)。
6.标段划分:三个标段。
一标段,预算额240万元/年(不含税),服务于兴瑞综合服务场站,保障6个管理片区约276台机械设备,维修保养工作以燃油机械设备为主,同时兼顾新能源低压线路和机械传动部位的维修保养;
二标段,预算额140万元/年(不含税),服务于园博园服务场站,保障3个管理片区约137台机械设备,维修保养工作以燃油机械设备为主,同时兼顾新能源低压线路和机械传动部位的维修保养;
三标段,预算额110万元/年(不含税),负责约105台新能源机械设备的维修保养工作,同时兼顾燃油机械设备上装部分的维修保养工作。
每个标段不固定维修机械设备类型,依据任务派发单开展维修工作,并据实结算费用。
7.资金来源:自筹资金,已落实。
8.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规范、规程,并满足招标人需求。
9.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且生效之日起3年,合同需逐年签订。
10.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二标段适用
1.组织要求: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等证明文件)。
2.资质要求:具有行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并在有效期内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中应包含二类(含)及以上机动车维修经营业务;或者具有《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证明》,备案内容应包含二类(含)及以上机动车维修。
3.财务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良好,投标人没有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无不良债务,提供经审计的2021、2022、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提供由基本户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企业成立不足三年的,可自成立时间开始提供)
(2)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1月1日以来任意1个月的税收缴纳证明材料(完税证明、电子缴款凭证、银行对账单均可)和2024年1月1日以来任意1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提供转账凭证或银行对账单等证明材料),依法免税和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者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4.投标人需提供完全具备维修保养新能源车辆及燃油车辆的履约能力的书面承诺。
5.信誉要求:
(1)在近三年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投标人没有处于破产、解散、清算、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被撤销或者入围资格被本项目招标人取消等状态,以书面承诺为准。
(3)投标人在近三年内未发生骗取中标或入围,未发生严重违约,未发生重大质量问题(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具体格式详见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人需提供无行贿犯罪的书面承诺并加盖单位公章。
(4)信用查询:①投标人需提供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查询相关主体(含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②“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相关主体(企业)未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③“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查询相关主体(企业)未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网页截图。上述查询信息需提供查询网页打印页或查询截图,查询结果需包含查询日期,查询日期在公告发布之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若上述对象有一个或一个以上存在失信记录的,拒绝其参与本次投标活动。
6.其他要求:
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项目投标。(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中查询的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的相关网上查询材料)(查询时间为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查询页须显示查询时间)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标段适用
1.组织要求: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等证明文件)。
2.资质要求:具有行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并在有效期内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中应包含二类(含)及以上机动车维修经营业务;或者具有《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证明》,备案内容应包含二类(含)及以上机动车维修。
3.财务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良好,投标人没有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无不良债务,提供经审计的2021、2022、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提供由基本户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企业成立不足三年的,可自成立时间开始提供)
(2)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1月1日以来任意1个月的税收缴纳证明材料(完税证明、电子缴款凭证、银行对账单均可)和2024年1月1日以来任意1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提供转账凭证或银行对账单等证明材料),依法免税和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者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4.投标人需提供完全具备维修保养新能源车辆及燃油车辆的履约能力的书面承诺。须提供拟派维修人员低压电工特种作业操作证及高压电工特种作业操作证(须提供证件对应人员与投标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
5.信誉要求:
(1)在近三年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投标人没有处于破产、解散、清算、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被撤销或者入围资格被本项目招标人取消等状态,以书面承诺为准。
(3)投标人在近三年内未发生骗取中标或入围,未发生严重违约,未发生重大质量问题(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具体格式详见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人需提供无行贿犯罪的书面承诺并加盖单位公章。
(4)信用查询:①投标人需提供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查询相关主体(含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②“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相关主体(企业)未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③“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查询相关主体(企业)未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网页截图。上述查询信息需提供查询网页打印页或查询截图,查询结果需包含查询日期,查询日期在公告发布之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若上述对象有一个或一个以上存在失信记录的,拒绝其参与本次投标活动。
6.其他要求:
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项目投标。(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中查询的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的相关网上查询材料)(查询时间为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查询页须显示查询时间)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4年7月26日8时30分至2024年8月14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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