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伊春市分公司员工食堂原料分散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伊春市分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伊春市分公司为加强员工食堂日常监督、运营管理等工作,实现降本增效,安全健康、合规运营,结合公司实际,现对员工食堂食材原料进行招标采购,具体技术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
招标内容与范围: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伊春市分公司为加强员工食堂日常监督、运营管理等工作,实现降本增效,安全健康、合规运营,结合公司实际,现对员工食堂食材原料进行招标采购,具体技术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标段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第1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第1包:
1.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法人资格及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能在国内合法提供采购内容及其相应的服务。
2.潜在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原件的复印件或扫描件且进行加盖公章)。
3.潜在投标人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潜在投标人自行通过“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对本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进行信用查询,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将拒绝其参加本次招标活动。(提供网上截图证明并加盖公章)
4. 潜在投标人自行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企业、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是否存在行贿犯罪记录行为,如有行贿犯罪记录行为,严禁参与本项目投标。(提供网上截图证明并加盖公章)
5.如果投标人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集团公司中母公司与子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4年07月26日08时30分00秒---2024年08月01日17时00分00秒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张培
电话:010-53658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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