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算金额:3030897.10(元)
最高限价:3030897.10(元)
采购需求:
数量:1
标项名称:昆仑院区2号楼地下立体车库建设项目分包一;
预算金额:3030897.10(元)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约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0日历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
2、其他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4.本项目不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方式进行磋商。5.经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磋商资格。6.本项目所包含设备的同一品牌的生产企业和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磋商,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磋商。7.供应商必须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磋商文件并登记,未经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磋商文件并登记的潜在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次磋商。8.特定资质:(1)供应商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供应商为外省建筑企业须提供有效的进青备案登记证明。(3)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4)供应商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中级(含)以上职称。(5)供应商应满足以下①、②两项要求中的任意一项:①供应商必须具有省级及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机械式停车设备)【许可项目:起重机械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或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或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颁发的且在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机械式停车设备),并且具有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或省级及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许可证》(机械式停车设备)【许可类别:安装、维修】;②供应商必须提供生产厂家省级及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机械式停车设备)【许可项目:起重机械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或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或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颁发的且在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机械式停车设备),并且供应商必须具有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或省级及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许可证》(机械式停车设备)【许可类别:安装、维修】。
三、获取(招标采购文件):
时间:2024-07-26 至 2024-08-01 上午09:00-11:30和下午13:3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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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程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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