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电网能源发展有限公司2024年下半年直管饭堂食材采购及配送框架协议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202407-0227)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广东电网能源发展有限公司2024年下半年直管饭堂食材采购及配送框架协议采购项目,招标人为广东电网能源发展有限公司,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概述及招标范围:本次招标项目为广东电网能源发展有限公司2024年下半年直管饭堂食材采购及配送框架协议采购。框架内容为招标人各直管饭堂(本部饭堂、西湾饭堂、石马基地饭堂、花都炭步基地饭堂)所需的食材进行采购及配送,种类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肉类(哺乳、家禽等养殖动物及肉制品)、水产品类、肉质加工品、冻品类、蛋制品类、蔬菜类、豆制品类、干货类等。
2.2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广州市。
2.3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审查方式。
2.4标的物预估金额:人民币430万元。
本项目所列预估金额为预估量,最终以实际框架结果有效期内发生的采购量为准。招标人在框架结果有效期内将按照各标包的预估金额进行需求分配,框架协议结束时的最终分配金额与预估金额可能存在一定偏差:
1.可能出现协议期内无实际需求。
2.可能出现因实际需求仅为单一项目不能拆分导致分配金额存在偏差。
2.5招标分类:框架招标
2.6框架协议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半年。
1.框架结果生效时间
(1)如本框架招标结果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无有效框架招标结果,则本框架招标结果有效期自中标通知书发起之日起满半年截止。
(2)如本框架招标结果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上一框架招标结果未结束,则本框架招标结果有效期自上一个框架招标结果结束之日起满半年截止。
2.框架协议有效期内说明
(1)供应商实际采购量达到标包预估金额120%时,即终止该供应商的框架协议。
(2)供应商实际采购量未达到标包预估金额80%被取消或减少中标份额的,自收到处罚通知之日起框架合同自动终止或减少份额,该供应商的剩余份额(剩余份额=标包预估金额-实际采购量,下同)按照其他供应商中标相对比例重新分配,其他供应商的中标份额相应增加。
(3)供应商实际采购量达到标包预估金额80%被取消或减少中标份额的,该供应商的剩余份额不再执行。
3.框架协议期届满时说明
(1)供应商实际采购量在标包预估金额80%-120%之间的,按期终止框架协议。
(2)供应商实际采购量未达到标包预估金额80%的,延长该供应商的协议有效期限,延长期限为一年。在延长期内,该框架协议的实际采购量达到标包预估金额80%时立即终止框架协议。延长期满仍未达到标包预估金额80%的,自动终止框架协议。
(3)在新的协议签订前,供应商可按本框架协议条款继续提供服务,延期期限的费用按已签订的合同支付,直至新的协议签订完成为止,但最长不超过3个月。
4.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必须充分认识和无条件承担上述风险,对于框架结果有效期内出现履约及其他问题,将依法追究投标人责任。当出现下列情况时,招标人有权对中标人实行处罚:
(1)在框架招标有效期内,中标人放弃中标资格的,按照《广东电网能源发展有限公司供应商管理工作标准》进行失信行为扣分和处理。
(2)中标人出现拒签合同、质量不合格等违约情况或中标人出现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情况,按照《广东电网能源发展有限公司供应商管理工作标准》进行失信行为扣分和处理。
2.7标的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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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标的名称 |
标的预估金额(万元) |
标包号 |
标包占标的物总额的比例(%) |
标包预估金额(万元) |
备注 |
投标保证金(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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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广东电网能源发展有限公司2024年下半年直管饭堂食材采购及配送框架协议采购项目 |
430(含税) |
1 |
100 |
430(含税) |
标的物清单详见下表 |
1 |
注:若采购失败,投标保证金可以直接用作二次采购的投标保证金。
2.8标的物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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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标的物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权重数量 |
单价 |
金额 |
备注(主要性能参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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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食材采购种类范围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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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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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采购清单 |
注:食材采购种类范围广,详见采购清单。实际采购时,根据招标人提出的需求订单为准;食品单价根据广州市菜篮子价格或广州市价格监测预警系统发布价格为定价基础;超出种类范围外的,参考招标人直管饭堂的周边农贸市场、大型商场超市作为定价基础,具体详见本项目定价依据。
配送地址:本部饭堂为广州市荔湾区东风西路40号、西湾饭堂为广州市荔湾区西湾路155号、石马基地饭堂为广州市白云区桃园西街177号、花都炭步基地饭堂为广州市花都区炭步镇繁华路;
配送时间:中标人需在承诺的限定时间内做好食材配货,并将招标方所订食材配送至招标方各直管饭堂指定位置(详见技术规范书)。
3.投标人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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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用资格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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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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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合法运作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独立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和独立履行合同的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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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投标人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招标人为采购本次招标标的物进行设计、编制规范和其他文件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投标人需提供无上述任何关联的承诺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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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存在以下情形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包的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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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在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广东电网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实施不接受投标处理或市场禁入处理,且未解除处罚的,不得参加本次投标。在处理期限内尚未完成评标的,作否决投标处理,尚未发出中标通知书的,作取消中标资格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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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其它不得存在情形: 1、投标人被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4、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5、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6、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选或严重违约或重大产品质量问题的。 7、在最近三年内发生群体维稳责任事件的。 8、在最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投标人提供诚信承诺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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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如中国南方电网电子采购交易平台提示投标人存在以下任一情形,由评标委员会根据“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进一步加强投标人计算机硬件特征码审查的通知”对其作否决投标处理: 1.与其他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的IP地址、投标文件的CPU序列号及硬盘序列号三者同时一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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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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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用资格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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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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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具备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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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需提供合作屠宰点有效期内的《生猪定点屠宰资格证》和《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复印件/扫描件)。注:需盖单位公章或投标专用章或电子印章,并提供可以证明合作关系的合同或协议等证明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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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投标人须提供以下承诺: 若中标,供应的食材如需要提供检疫证明的,必须提供合格有效证明。 注:须提供承诺函,需盖单位公章或投标专用章或电子印章。 |
说明:①、投标人被纳入南方电网、广东电网公司、广东电网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廉情(黑名单)预警名单范围内,未完成评标的,由评标委员在初评环节予以否决;未定标的,由原评标委员会重新评议,对被纳入南方电网、广东电网公司、广东电网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廉情(黑名单)预警名单范围内的投标人作否决投标处理。
②、根据《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供货商扣分处罚实施细则》和《南方电网公司供应商行贿行为记录及处置办法》,被南方电网公司实施不接受投标或市场禁入处理的供应商,在处理期限内尚未完成评标的,作否决投标处理,尚未发出中标通知书或成交通知书的,作取消中标或成交资格处理。
③、被广东电网公司暂停投标资格的供应商,在处理期限内尚未完成评标的,作否决投标处理,尚未发出中标通知书或成交通知书的,作取消中标或成交资格处理。
4.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获取开始时间:2024年7月26日00时00分00秒
获取结束时间:2024年8月2日00时00分00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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