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达茂旗烟草专卖局(营销部)食堂食材采购项目(项目名称)招标人为内蒙古自治区烟草公司包头市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择1家供应商进行采购工作。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达茂旗烟草专卖局(营销部)食堂采购每日用餐所需食材,包括肉类、蔬菜、米面油等,服务期为1年。服务地点:包头市达茂旗烟草专卖局(营销部)。
2.2招标范围:
①达茂旗烟草专卖局(营销部)食堂每日用餐所需食材采购需求数量和时间要求进行配送。
②所提供的蔬菜、肉类、鸡蛋、牛奶、米面油等均需符合国家、行业有关规定。
2.3项目预算金额:
年度费用不超过:22.09万元/年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投标人资质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3.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1.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1.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1.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1.6.投标人在“信用中国”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近三年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不存在行贿行为记录的。
3.1.7.被列入行业内部存在行贿行为名单(即:行业或全区烟草商业企业行贿投标人名单以及行业其他省市行贿行为投标人名单)且在禁入期内的投标人,其投标将不被接受。相应措施适用于名单内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行贿人,禁入期内上述人员担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的其他企业,均不得参加采购项目。
3.1.8.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或已在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办理销售预包装食品的证明。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投标人应于2024年07月25日至2024年08月01日,每日上午9:00至下午17:00。(北京时间),下载电子招标文件,逾期不再接受。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王越
电话:010-68819835
手机:13661355191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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