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仓国际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外租汽车吊服务项目【第四次】招标公告
太仓国际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拟对太仓国际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外租汽车吊服务项目【第四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招标编号
TICTP
二、项目名称及概况
太仓国际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外租汽车吊服务项目。因生产需要,需租用汽车吊(包含司机及摘挂钩工人及满足起吊负荷的吊带及钢丝绳)进行包含但不限于风塔等大件设备卸车及装车作业。
★招标控制价:90万元,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招标控制价,超过招标控制价的投标报价将作为无效标处理。投标人的投标单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超过最高限价的投标报价将作为无效标处理。本合同为固定单价合同,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视为已包括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一切费用。
三、招标有效期
本项目招标结果有效期三年,合同一年一签,一年期结束后,经双方同意可续订下一年度的合同。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人力资源和专业技术能力;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必须包含本次招标的服务内容(汽车吊吊装服务);
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以来,至少有1个汽车吊吊装服务的年度合同,并提供相应年度服务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
投标人须至少具有25吨和50吨汽车吊各1台及以上,80吨、130吨、200吨、300吨、400吨汽车吊各2台及以上,需提供车辆行驶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如非自有汽车吊,还需提供租赁合同并加盖公章)。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人对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开标当天的 “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否决其投标。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的,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如中标候选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
五、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2.招标文件出售时间:2024年7月26日至 2024年8月5日16 时00 分。
七、投标保证金
1. 金额:10,000元。
八、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8月9日09时30分。……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82656698
手机:1580167999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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