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安装PE63(1.6MPa)管8610米,建排气井和排泥井各4座,安装排泥阀和排气阀各4套及其他配套建设等。
2、项目总投资:500000.00元。
3、工期:5个月。
4、建设地点:余庆县白泥镇新寨村。
5、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所示的全部内容。
6、工程质量: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的财务报表(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成立不足一年的企业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①提供缴纳税收的凭据或证明材料(依法免税的供应商须提供相应证明文件、零申报的供应商提供电子税务申报表或税务部门出具的无欠税证明)或承诺函;②提供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不需要缴纳社保资金的供应商须提供相应证明文件)或承诺函;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若企业成立不满三年,需承诺从成立之日到本项目开标前无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网页截图。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以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①根据《遵义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整改提升工作方案>》(遵财采〔2022〕17号)、《遵义市财政局关于转发<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的通知》(遵财采〔2022〕37号)文件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以当地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为准)。
②根据《遵义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整改提升工作方案>》(遵财采〔2022〕17号)、《遵义市财政局关于转发<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的通知》(遵财采〔2022〕37号)文件规定, 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在投标中享受同等优惠,但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注: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中小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③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需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作为证明材料,若未提供,视为非中小企业参与投标,其投标无效。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④采购预算中面向中小微企业预留的采购项目,开展采购活动时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4.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时间:
① 获取文件的时间:2024年07月25日09:00至2024年07月29日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② 文件售价:500.00元,售后不退;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王越
电话:010-68819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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