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洞口县人民医院标识标牌制作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4-07-25 收藏项目
一、采购项目名称、编号及预算金额

1、采购项目名称:洞口县人民医院标识标牌制作项目

2、政府采购编号:洞口财采计202

4、采购项目预算:600000.00元          

¨支持预付款,预付比例:    /       

5、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其他未列明行业    

6、评审方法:t综合评分法¨最低评审价法

7、合同定价方式:t固定总价¨固定单价¨成本补偿¨绩效激励

8、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起30个日历日。

9、本项目分阶段要求响应人提供以下保证:

¨磋商保证金:采购项目预算的   /  %;

¨履约保证金:成交金额的  / %;

¨预付款保证金:预付款的  /  %;

¨质量保证金:合同金额的  /  %。

二、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包号

项目名称

标的名称

简要技术要求

数量/台

项目的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节能产品

进口产品

 

/

洞口县人民医院标识标牌制作项目

标识标牌制作项目

详见采购文件

1

600000.00

600000.00

 /

拒绝

三、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享受加分或价格折扣。

2、支持中小企业:中小企业享受价格折扣。

四、响应人的资格要求:

1、响应人的基本资格条件:响应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明:依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符合法定条件的供应商凭《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无需提供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等资格证明材料。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t专门面向:t中小企业  t小微企业  ¨监狱企业 ¨福利性单位。

¨强制分包:大型企业应将采购份额的  / %分包给中小企业。

3、采购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  无  。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响应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7、联合体磋商。本次磋商 不接受  联合体磋商。接受联合体磋商的,联合体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  。

五、资格审查方法及标准:

1、磋商小组按本邀请公告第三、四条规定,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制方法进行资格审查。

2、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时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

、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及方式:

时间:凡有意参加磋商者,请于2024 年 07 月  25   日至 2024 年  08 月  01   日,每日上午 09 时 00 分至11 时 30 分,下午 14 时 30 分至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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