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采购内容:2024年新疆联通阿克苏分公司基站电力及配套设施维修工程采购项目采购内容,包括基站现场勘查、引电方案确定、供电手续的办理、电力引入的施工、基站配套设施维修、竣工资料的整理及报验等具体详见技术规范书。
1.2采购预算:150万元(不含增值税)。
1.3资金性质:成本费用类;
1.4工期:招标人按每个单项工程的具体内容制定工期要求;
1.5实施地域:阿克苏地区;
1.6项目类型:施工;
1.7项目属性:单项招标项目;
1.8技术标准要求:符合国家和行业的基本要求,其他要求详见技术规范书;
1.9质量标准:合格;
1.10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1.11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划分1个份额,份额100%。
1.12设置最高限价:本项目设有最高限价投标折扣N≤81%,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为无效报价。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须为具备本项目履约能力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续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有效证明文件。
2.2投标人须具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能力,提供承诺函或相关证明文件。
2.3资质要求:①合法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三级(含)以上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若投标人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文件内容,更换了企业资质,则应满足如下要求:具有有效期内的施工综合资质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含)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乙级(含)以上资质)。
②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须具备有合法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4人员要求:①项目经理1人,具有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专业类别须为机电工程)和国家主管部门颁发的合法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②专职安全员1人,具有国家主管部门颁发的合法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③专业技术人员2人,(1名电工作业人员,1名高处作业人员)须持证上岗,具有合法有效的国家应急管理部门或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高处作业证、电工作业证)。
投标人须提供以上人员的①有效身份证扫描件、②相关资质证件、③有效的劳动合同(首页、有效期页、签字盖章页等关键页)或2024年1月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期间连续3个月的社保证明(缴存单位须为投标人或其分公司,建造师注册证书的聘用单位须为投标人),否则不予认可。所有人员单人单岗,不得兼职(例张三具有电工作业证及高处作业证,则他只能担任电工作业专业技术人员或高处作业专业技术人员,不能同时为电工作业专业技术人员及高处作业专业技术人员)。
2.5信誉要求:①未被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②未被 “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说明:上述①-②项以评标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③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营业执照,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等行政或司法机关处罚的,或处于依法宣告破产状态;2021年1月1日(近三年)至今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产品或服务质量问题,未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以承诺书的方式体现)。
2.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7本次招标不得违法分包、转包。
2.8投标人(含其所注册设立的与其现有经营业务相似的其他法人或组织)未被列入中国联通或新疆联通或阿克苏地区联通黑名单禁入期限内。
2.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2.10其他要求:
2.10.1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6)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7)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8)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9)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10)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2)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 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3)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4)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5)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以检 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出具的查询结果为准);
(16)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各投标人必须保证上述材料的真实性,招标人将在中标后核查,对于弄虚作假的行为,若中标则取消中标资格。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电子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7月25日18时00分至2024年7月31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方婷
电话:010-53341173
手机:13011091135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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