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2024年辽宁公安大数据(葫芦岛承建)项目-数据治理平台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为2227743.00元(不含税),2517349.59元(含税)。
1.2 招标内容
本项目为2024年辽宁公安大数据(葫芦岛承建)项目-数据治理平台采购项目。
采购内容:采购数据治理平台1套。
交付地点:辽宁省内,招标人指定地点。
交付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日完成安装、调试、交付使用。
保修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3年。
1.3 本项目不划分标包,共选取1名中标人。
1.4 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为2227743.00元(不含税),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其投标将被否决。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本项目要求投标须为具备本项目履约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续的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扫描件)。
2.2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满足以下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承诺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提供承诺函)。
2.3 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未处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禁入期内的;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等;以投标截止时间后评标结束前上述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2.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6 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2.7应答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暂停或者取消参选资格的;
(3)财产被接管或者冻结的;
(4)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
(6)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申请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存在交叉任职、人员混用或者亲属关系;
(7)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申请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8)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9)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10)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1)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2)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4)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5)不存在与中国联通有劳动关系的员工持股、任职(兼职)情况;
(16)同一招标包内不同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的MAC地址相同;
(17)不同投标人存在联系人、联系电话或联系邮箱相同的;
(18)处于禁入期内的中国联通黑名单供应商及其所注册设立的与其现有经营业务相似的其他法人或组织参与投标;处于禁入期内的中国联通黑名单的禁入人员参与投标。
(19)法律法规限定的其他情形。。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电子招标文件获取
4.1.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7月25日17时00分至2024年7月31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包括法定工休日、法定节假日)。
4.1.2 招标文件费用:每套售价人民币伍佰元整(¥5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8月19日11时0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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