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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穗县义务教育学校学生食堂(学前儿童营养改善计划)食材“四统”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4-07-25 收藏项目
项目名称:三穗县义务教育学校学生食堂(学前儿童营养改善计划)食材“四统”项目(二次)

预算金额(元):35000000.00元

最高限价(元):35000000.00元

采购需求:1、三穗县义务教育学校实施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学生食堂(含寄宿生早、晚餐)所需大米、面粉、食用油、肉类、蛋类、蔬菜、牛奶、水果、辅料等食材全部纳入“四统”项目采购内容。2、三穗县学前教育儿童营养改善计划政府补助每人每天3元资金所需的牛奶、水果、鸡蛋等食品纳入“四统”项目采购内容(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标项

标项名称:三穗县义务教育学校学生食堂(学前儿童营养改善计划)食材“四统”项目(二次)

数量:批

预算金额(元):35000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1、三穗县义务教育学校实施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学生食堂(含寄宿生早、晚餐)所需大米、面粉、食用油、肉类、蛋类、蔬菜、牛奶、水果、辅料等食材全部纳入“四统”项目采购内容。2、三穗县学前教育儿童营养改善计划政府补助每人每天3元资金所需的牛奶、水果、鸡蛋等食品纳入“四统”项目采购内容(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预算金额:35000000.00元/年(预算资金为1年预算,最终结算以服务期限内实际学生人数为准)

合同履约期限:三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并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提供以下材料: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有效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度至今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提供投标供应商2024年任意一个月纳税证明(含零申报)及社会保障资金交纳的有效证明材料,成立不满三个月的企业须提供成立至今纳税证明(含零申报)及社会保障资金交纳的有效证明材料;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承诺书(格式自拟);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根据财政部文件财库〔2016〕125号通知,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还在执行期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本次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二)本项目所需特殊行业资质或要求:投标供应商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7月25日23时59分至 2024年08月16日 13时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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