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BDHZB******** 项目名称:黑龙江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人力外包资源池(数据开发类)开发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36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6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人力外包入围用以维护数据平台,详见服务需求一览表。 合同履行期限:框架合同有效期三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实现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政策目标。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法纳税的企业,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2.投标人须保证:招标人在使用其提供的产品及服务时,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相关的任何争议。如果有任何因招标人使用投标人提供的产品及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供应商须依法承担全部责任(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格式自拟)。********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至少具有1个国有银行①总行或全国股份制银行②总行或省级农信③的数据研发(开发)的人员框架协议案例(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合同中实施内容的连续关键页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尾页、项目名称、服务或实施内容、签订日期、双方盖章页等关键信息。投标人须将相关关键字及实施内容以醒目方式标注,未标注无效。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与其他投标人存在高管交叉任职、股权关联、管理关系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违反本条款规定的,相关报价均无效。(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格式自拟)5.投标人自行通过中****网(http://********/)查询企业、法定代表人及委托**,如有行贿犯罪记录行为,严禁参与本项目投标。6.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须自行通****网站(http://********)对企业、法定代表人、被授权委托**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严禁参与本项目投标。7.本项目投标人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得转包、分包(如中标后发现上述情况,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提供承诺,格式可自拟)。注释:国有银行①: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交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以及国家开发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中国人民银行清算中心。全国股份制银行②:招商银行、浦发银行、中信银行、光大银行、华夏银行、民生银行、广发银行、兴业银行、平安银行、浙商银行、恒丰银行、渤海银行。省级农信③:各省份省级农村信用联社(农商行)、农信银资金清算中心###市农商行(重庆、天津、天津滨海、上海、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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