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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2025年度应急及零星工程劳务战略合作招标公告
日期:2024-07-25 收藏项目

2024-2025年度应急及零星工程劳务战略合作

竞争性磋商文件

项目名称:2024-2025年度应急及零星工程劳务战略合作

采购人(章):江苏八达路桥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章):

发放时间: 2024年 7月

竞争性磋商前附表

采购人

江苏八达路桥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2024-2025年度应急及零星工程劳务战略合作

采购背景

江苏八达路桥有限公司为国企控股的建筑施工企业,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拥有道路工程、桥梁工程、雨水工程、污水工程、景观工程、绿化工程等工程业务。现根据公司发展需求进行2024-2025年度应急及零星工程劳务战略合作磋商。战略合作期内项目涉及正式进场前的临时围挡搭建、零星场地平整、零星道路工程、零星雨水管道工程、零星污水管道工程、零星景观工程、零星绿化工程等各类应急、零星劳务需求。磋商供应商应充分考虑以上各类应急零星施工时间紧、任务急、协调难的赶工风险,以及为保证施工正常进行的各项措施和费用(包括与相关主管部门的沟通协调等。)

采购内容

包含但不限于临时围挡搭建、零星场地平整、零星道路工程、零星雨水管道工程、零星污水管道工程、零星景观工程、零星绿化工程等各类应急、零星劳务。

估算金额及限价

1、估算金额约230万元。估算金额仅为战略合作期限内预估工程量,工程量清单为模拟清单,采购人对工程量不予承诺,每个项目工程量均有差异,不能作为磋商供应商在履行实施合同义务中应予完成的实际和准确的工程量。成交下浮后的全费用单价*不随工程量的增减而调整,磋商供应商应充分评估工程量差异,实施时不得因为工程量增减调整价格。

2、磋商供应商严格按照工程量清单(详见附件)报价,并计算后填报总价下浮率,磋商供应商报价全费用不含税单价不得高于限价全费用不含税单价(限价税率3%),否则为无效报价。

*成交下浮后的全费用单价=报价全费用不含税单价/[1-(报价总价下浮率)]×[1-(成交总价下浮率)]×1.03

战略合作期限

战略框架协议签订后至2025年10月

工期要求

符合项目实际需求

磋商编号

JC-2024-012

磋商有效期

磋商时间后60日

评选原则

1、战略合作单位数量:采购人根据磋商情况原则上取3名成交供应商。

2、磋商原则:按报价总价下浮率与基准下浮率*差值的绝对值由小到大取前三名(其中排名并列的全部参与)进入磋商范围,按照总价下浮率由大到小顺序逐一磋商,并按照进入磋商范围内最大报价总价下浮率与基准下浮率孰大值为磋商价进行磋商,满足要求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人;若满足要求的磋商供应商数量小于3家,采购人继续与磋商范围之外的供应商进行磋商,满足要求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人,成交候选人数量满足战略单位家数后不再磋商。

*基准下浮率为有效响应文件报价总价下浮率的算术平均值(由采购人根据有效报价分布情况,适当剔除部分最高报价后取算术平均数,最终基准下浮率须满足报价总价下浮率小于基准下浮率的家数不少于报价总价下浮率大于基准下浮率的家数)。

3、落地实施方式:

(1)成交候选人经资料原件核查、履约能力评估且成交结果公告无异议后,采购人按照要求与成交供应商签订战略框架协议。

(2)待具体项目实施时,由采购人根据业绩匹配、服务配合等需求,在战略合作单位中选择1名实施,采购人根据工程具体要求编制工程量清单,并按照成交下浮后的全费用单价编制预算,以工程联系单形式通知实施供应商,实施供应商必须在1个工作日内确认预算,同时按项目的要求响应实施(收到采购人通知后48小时内组织人员进场施工)并签订实施合同。

(3)若在战略合作期内,发现战略合作单位家数不满足项目需求,采购人有权增补或重新组织采购工作。

磋商供应商资格要求

1、一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人员、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资产运营良好,不存在因借贷、担保等可能影响磋商供应商履行本采购项目的情况,具有良好的经营业绩,有提供优质服务的能力;

(6)2021年1月1日(含)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2021年1月1日(含)以来,与黑牡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旗下所控股子公司无诉讼关系

(8)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采购活动中同时磋商

(9)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10)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经营异常、行政处罚(如:(1)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或者开工报告未经批准擅自施工;(2)超越本单位资质等级承揽工程的;(3)未取得资质证书承揽工程的;(4)以欺骗手段取得资质证书的;(5)转让、出借资质证书或者以其他方式允许他人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的;(6)转包或违法分包的;(7)在工程发包与承包中索贿、受贿、行贿,构成犯罪的;(8)在施工中偷工减料的,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或者有其他不按照工程设计图纸或者施工技术标准施工的行为的;(9)造成建筑工程质量不符合规定的质量标准的;(10)不履行保修义务的;(11)擅自停工或责令停工的)。

2、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资质要求:施工劳务不分等级

5、业绩要求:有不少于1个2021年6月1日以来合同金额在300万元及以上市政工程劳务分包业绩合同(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及证明材料(须提供与业绩合同相对应的往来资金流水、发票,开票时间截止至公告发布日,否则无效)。

6、本项目不接受以联合体方式参与磋商。

备注:我公司将会不定期检查,包括但不限于考察、第三方咨询等方式。

提醒:本项目成交候选人须在磋商结束2个工作日内,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市政工程相关劳务业绩合同原件等至采购人处进行资格核查,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相关原件的或资格核查不通过的,取消成交候选人资格,且一切后果由成交候选人自行承担。

报名时间、方式

下载时间为2024年7月25日9:00至2024年7月31日13:30(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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