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本招标项目中铁二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郑州中康医院医康养结合建设项目一期工程项目,招标人为中铁二十四局集团郑州中康医院医康养结合建设项目一期工程项目经理部。招标项目资金来自郑州百爱中康健康产业有限公司,出资比例为100%,建设资金已落实。本项目方木及木模板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2.1.1郑州中康医院医康养结合建设项目一期工程项目,位于河南省郑州市新密市。合同金额5.5 亿元,合同工期19月,开工日期:2022年5月,竣工日期:2023年11月。主要工程:郑州中康医院康养综合体建设项目一期工会程建筑面积约10万平方米(其中地上约6.5万平方米,地下月3.5万平方米)。
2.2招标内容及包件划分
2.2.1 招标内容及包件划分:详见招标公告附件1《招标物资包件清单》,本次招标一包一投。
2.2.2 招标方式:采用国内公开招标方式。
3.招标依据
3.1本次招标的依据为: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613号令);
(3)《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27号);
(4)《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5)《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中国铁建运管〔2021〕27号);
(6)《中铁二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
(7)《铁路建设物资采购供应管理办法》(铁总物资[2015]116号);
(8)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4.投标人资格审查及要求
4.1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4.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4.2.1包件名称(方木及木模板)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及代理商,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生产能力要求:具备连续供应能力,要求投标产品必须为符合国标的产品,生产工艺、设备必须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3)财务能力: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
(4)质量保证能力:投标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投标物资生产厂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有按国家规定的标准检测和检验合格的专业生产设备。
(5)供货业绩:须提供投标人近2年(2023年1月至今)投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至少1份(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6)履约信用:不接受以下投标人或投标物资参与本次投标①发生的重大产品质量问题被取消投标资格且处于处罚期(以国家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②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③“信用中国”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④因存在不良行为被国铁集团(原中国铁路总公司)限制参与物资采购的;⑤投标物资被国铁集团(原中国铁路总公司)禁止或暂停在铁路上使用的;⑥在国家、行业以及国铁集团(原中国铁路总公司)信用评价处罚期内。⑦自投标文件递交之日起前1年企业或企业法定代表人有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认定的行贿犯罪记录的;⑧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合作方警示名录》中的供应商;⑨被列入《中铁二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不诚信当事人名单》中的投标人;
(7)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②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③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投标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得参与同一个包件投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售卖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03日17:00(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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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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