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未来智能家居制造产业基地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智能家居制造产业基地)已由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以温开经[2022]5号、温开经[2023]8号、温开审批初〔2024〕1 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统筹,出资比例为100%,项目业主为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建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人为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建发展有限公司,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为温州市龙湾区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理站。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温州未来智能家居制造产业基地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智能家居制造产业基地)二标段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概算总投资135984.97万元,其中二标段工程费用约55959.58614万元,本标段招标建安工程造价555846826元;
建设规模:二标段工程包含D-12地块,项目总用地面积91722㎡,总建筑面积247263.64㎡,地上建筑计容面积为238442.61㎡,地下室建筑面积8821.03㎡,容积率2.60。建设内容包含地块内新建6栋多层生产车间、一栋高层办公楼及宿舍楼,新建地下室位于办公楼及宿舍楼负一层。
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瓯飞起步区龙湾二期北单元D-12地块,地块北临滨海二十三路,南至滨海二十五路,西起天瑞大道,东至金海四路。
2.2招标范围:包括土建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弱电工程、暖通工程、电梯、装修工程、室外附属工程等。具体以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为准。
2.3施工总工期:876 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3.2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4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如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三)其他:
3.5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人数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相关规定要求(人数不少于3人);
3.6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失信名单(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记录、失信联合惩戒记录和省级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严重失信名单的信息为准);
3.7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21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
3.8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投标截止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9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10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有效期内)并共享至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3.11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浙备案”手续。
4.招投标方式
4.1公开招标。
4.2R采用评定分离,具体定标方法将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4年8 月19 日9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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