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石化公司石油二厂重油催化装置脱硫醇溶剂框架采购招标二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抚顺石化公司石油二厂重油催化装置脱硫醇溶剂框架采购招标招标人为抚顺石化公司,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脱硫醇溶剂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种类及规模:抚顺石化公司石油二厂重油催化装置脱硫醇溶剂一年的用量100吨
使用功能:用于减缓换热器结垢速度,通过在换热器管子内壁形成保护膜,达到减缓高压换热设备结垢的目的
技术标准:见《石油二厂重油催化装置脱硫醇溶剂招标技术方案》
质量要求:见《石油二厂重油催化装置脱硫醇溶剂招标技术方案》
服务要求:见《石油二厂重油催化装置脱硫醇溶剂招标技术方案》
交货地点:抚顺石化公司物资采购中心中心仓库
交货期:合同生效之日起,按抚顺石化公司实际生产需要供货
付款方式:挂账次月支付60%现款,付款隔四个月支付40%余款
最高投标限价:24500元/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商(须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和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单位名称、注册资金、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营业范围等信息截图)。
2、除央企及其所属单位之外,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股东、主要人员相同的或存在管理、控股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投标。(须提供天眼查www.tianyancha.com中股东和主要人员信息截图);
3、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产品未在抚顺石化公司有成功业绩的投标人,必须提供在国内炼化企业液化气脱硫醇装置有过脱硫醇溶剂成功的使用业绩,包括使用供货合同(原件或原件扫描件)、以及对应的一份使用(或试用)合格的总结。总结中须有产品名称、品种、规格、数量、控制指标、使用过程、使用效果、使用结论(液化气脱后指标:硫醇硫含量小于5mg/Nm3;总硫含量小于10mg/Nm3,硫化氢含量小于1mg/Nm3)、用户名称、用户公章、用户单位的有效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等,各项信息必须可以进行确认;
5、提供的业绩必须提供相应型号的产品使用说明书,必须明确是否有NaOH配合使用,如仍需配合NaOH溶液使用,或者应用NaOH溶液中视产品为旧技术,不予采购;投标文件中需提供脱硫醇溶剂安全技术说明书,同时必须提供能够保证正常生产情况下,由使用单位盖章确认的连续使用1年寿命的证明材料或情况说明;
6、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4年07月25日17时至2024年07月30日18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200元人民币,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售后不退,应自负其责。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网上开标):2024年08月15日13时3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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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程姣
电话:010-53605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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