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公开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物资公司鄂尔多斯采购中心2024年度集团级集中润滑装置铺货采购公开招标,招标人为国家能源集团物资有限公司鄂尔多斯采购中心,项目单位为:国家能源集团物资有限公司鄂尔多斯采购中心,资金来源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鄂尔多斯采购中心2024年度集团级集中润滑装置公开招标铺货采购项目。
2.1.2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本次招标项目共计1项物资(详见技术文件),不划分标段。
注:
1)投标人不可选择部分货物参加投标。
2)招标数量仅作为参考,具体采购数量以招标人订单数量为准。
2.1.3合作形式:
长协期限:自签订框架协议之日起2年;
服务地点:国家能源e购平台客户指定地点。 (请登录)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为生产制造商。
3.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煤矿(或矿用)润滑装置用(或系统)电控装置有效期内的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提供证书扫描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1年7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产品的销售合同业绩3份(合同业绩内物资名称与投标产品一致),且单份合同金额不低于100万元。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长协类或寄售类合同除提供框架协议外还需提供协议下的订单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加盖有效印章的证明,订单或用户证明须体现具体金额)及对应每份合同不低于100万元的增值税发票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业绩中要求的关键信息页;增值税发票扫描件须包含: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开票日期、不含税金额等信息,发票开具截止时间须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2个月,发票信息清晰可辨且须与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查验结果一致,否则按无效认定。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项目不接受经销商或代理商投标。
4.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4-07-25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4-08-01 16:00:00。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第1包70元,售后不退。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方婷
电话:010-53341173
手机:13011091135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fangting@zbytb.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