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YY********.项目名称###市江川区九溪镇中学食堂干货调料采购及配送项目3.采购预算:约7万元/学年4.采购内容###市江川区九溪镇中学食堂干货调料采购及配送项目。5.供货期限:三学年,合同一学年一签。若被上级政府及有关部门查处处罚,无论合同到期与否,即行终止合同,所造成的损失由中标方完全负责。6.服务地点:九溪中学食堂。7.报价方###市场价进行优惠让率###市场价###市场调查###市场均价。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资格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独立法人或个体工商户或其他组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证明材料);********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1)信誉条件良好,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息打印栏”中打印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报告中未出现行政处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且未被移出、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且未被移出等不良情况),采购人或**将通过“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投标人为机关事业单位的提供承诺函或书面声明(承诺函或书面申明格式自拟,加盖公章),如投标人有相关记录,取消投标资格或成交资格;(2)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投标人满足下列任一要求:①提供财务报表复印件(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或利润分配表);②可提供距文件递交截止日一年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③非营利性单位或者社会团体或者其他机关事业单位以符合财务会计制度为准或者提供承诺函或者提供书面声明(承诺函或书面申明格式自拟,加盖公章);********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或相关证明材料);********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缴纳税收证明****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提供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参加本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或相关证明材料);********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备案信息采集表;********配送人员需具有健康证;********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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