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湖北江陵经济开发区基础设施补短板项目(湖北江陵经济开发区沿江产业园10KV供电线路工程)已由江陵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江发改审批﹝2024﹞2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国网湖北省电力有限公司江陵县供电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0%招标人为国网湖北省电力有限公司江陵县供电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江陵县
建设规模:新建10kv同杆架空电力线路约7.5公里,敷设10kv电缆约10公里及其他相关配套设备。
其他:后续服务:跟踪工程实施过程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直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为止。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完成湖北江陵经济开发区基础设施补短板项目(湖北江陵经济开发区沿江产业园10KV供电线路工程)设计服务(设计范围包括电力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预算编制及工程实施阶段后续服务等)
标段划分:1个标段
计划勘察设计/勘察/设计服务期:15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08-23。其中:/。
2.3其他:招标人承诺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且未动工,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以下简称“政采贷”)指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微企业,在获得政府采购中标(成交)通知书后,即可向开展“政采贷”业务的金融机构提出申请,金融机构依据政府采购中标(成交)通知书和政府采购合同,为中小微企业提供融资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工程设计电力行业(送电工程、变电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项目负责人具备电气工程技术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或注册证书电气工程(输变电)专业;近3年完成过一项100万及以上类似项目业绩(10kv及以上电力线路) 。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
3.4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1、本招标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2、满足本项目资质条件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自拟)。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给予或不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5.招标文件的获取请于2024年07月25日至2024年07月31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下载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08月19日 09时00分
本招标项目湖北江陵经济开发区基础设施补短板项目(湖北江陵经济开发区沿江产业园10KV供电线路工程)已由江陵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江发改审批﹝2024﹞2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国网湖北省电力有限公司江陵县供电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0%招标人为国网湖北省电力有限公司江陵县供电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江陵县
建设规模:新建10kv同杆架空电力线路约7.5公里,敷设10kv电缆约10公里及其他相关配套设备。
其他:后续服务:跟踪工程实施过程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直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为止。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完成湖北江陵经济开发区基础设施补短板项目(湖北江陵经济开发区沿江产业园10KV供电线路工程)设计服务(设计范围包括电力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预算编制及工程实施阶段后续服务等)
标段划分:1个标段
计划勘察设计/勘察/设计服务期:15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08-23。其中:/。
2.3其他:招标人承诺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且未动工,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以下简称“政采贷”)指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微企业,在获得政府采购中标(成交)通知书后,即可向开展“政采贷”业务的金融机构提出申请,金融机构依据政府采购中标(成交)通知书和政府采购合同,为中小微企业提供融资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工程设计电力行业(送电工程、变电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项目负责人具备电气工程技术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或注册证书电气工程(输变电)专业;近3年完成过一项100万及以上类似项目业绩(10kv及以上电力线路) 。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
3.4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1、本招标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2、满足本项目资质条件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自拟)。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给予或不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5.招标文件的获取请于2024年07月25日至2024年07月31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下载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08月19日 09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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