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山西省自然保护地人类活动遥感监测项目的采购公告 - 采购与招标网权威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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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自然保护地人类活动遥感监测项目的采购公告
日期:2024-07-24 收藏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山西省自然保护地人类活动遥感监测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1760000.00

最高限价(元):1760000.00(其中包一:780000.00元;包二:820000.00元;包三:160000.00元)

采购需求:本次磋商共分三包。本项目兼投不兼中,每个供应商只能成交其中一包。

包一:承担山西省中北部6市(大同、朔州、忻州、太原、吕梁和阳泉)自然保护地人类活动遥感监测工作,具体包括:6市境内92个省级自然保护地人类活动变化遥感解译、20个典型省级自然保护地现场校核、遥感监测发现的问题线索提取和报告编制等工作。

包二:承担山西省中南部5市(晋中、长治、临汾、运城、晋城)自然保护地人类活动遥感监测工作,具体包括:5市境内97个省级自然保护地人类活动变化遥感解译、20个典型省级自然保护地现场校核、遥感监测发现的问题线索提取和报告编制等工作。

包三:采取内业和外业相结合方式,对包一、包二自然保护地人类活动遥感监测过程及成果进行外部质量控制。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1月30日

服务标准:

包一、包二:符合《自然保护地人类活动遥感监测技术规范》(HJ1156-2021)、《自然保护地人类活动遥感解译审核与质量控制技术规程》(HJ 1273-2022)有关要求及采购人关于项目成果的具体要求。

包三:符合《自然保护地人类活动遥感解译审核与质量控制技术规程》(HJ 1273-2022)有关要求及采购人关于项目成果的具体要求。

服务地点:山西省太原市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单位不得超过两家,联合体单位需明确联合体牵头人。牵头人代表联合体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联合体成员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磋商协议,明确牵头单位以及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权利、义务和法律责任等,联合体牵头单位对其余联合体各成员单位的义务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对本项目的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包一、包二: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遥感/地理信息/生态环境等相关专业中级(含)及以上职称;

包三: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遥感/地理信息/生态环境等相关专业高级(含)及以上职称。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7月24日18时00分00秒至2024年07月31日18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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