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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邮电职业技术学院(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培训中心)《嵌入式微处理器应用》课程实验平台二次招标公告
日期:2024-07-24 收藏项目

石家庄邮电职业技术学院(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培训中心)《嵌入式微处理器应用》课程实验平台招标公告(二次)

受石家庄邮电职业技术学院(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培训中心)(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就石家庄邮电职业技术学院(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培训中心)《嵌入式微处理器应用》课程实验平台项下的货物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项目名称:石家庄邮电职业技术学院(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培训中心)《嵌入式微处理器应用》课程实验平台

二、招标编号:HBZJ-2024N1053

三、项目概述:

1.交付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交付周期:合同签订后180天内完成;

3.质量标准:符合招标人要求;

4.标包划分:本项目分为1包;

四、招标内容:

包号

采购内容

采购数量

备注

1

《嵌入式微处理器应用》课程实验平台

1项

50套《嵌入式微处理器应用》课程实验平台

(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服务)规范》)。

注:(1)投标人须以“包”为单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并以“包”为单位提供投标文件。

(2)本项目/包最高投标限价为10万元,投标人报价如高于最高投标限价,其投标将被否决。

五、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货物或服务的单位;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应具备的条件;

3.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若投标人存在不良记录(即黑名单记录,包含: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如2023年度财务审计未完成可提供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半年内任意两个月的纳税及社保缴纳的证明材料;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

7.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投标人须按照“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提供上述资格要求的有效证明材料,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六、

递交平台、递交时间及签到:线上电子版与纸质版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均为2024年08月14日上午09:30(北京时间)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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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程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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