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海南州职业技术学校藏医康养理疗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建设项目(货物)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650000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标项一
标项名称:海南州职业技术学校藏医康养理疗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建设项目(货物)(包一)
数量:1
预算金额(元):350000
单位:批
简要规格描述:藏医康养理疗产教融合实训基地设备购置等
备注:
标项二
标项名称:海南州职业技术学校藏医康养理疗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建设项目(货物)(包二)
数量:1
预算金额(元):300000
单位:批
简要规格描述:藏医康养理疗产教融合实训基地设备购置等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1.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22条所规定的条件:
(1)投标人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和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经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本项目不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方式进行投标。
6.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资质条件。
1、该项目包一供应商须具备以下资格条件:投标人为生产商的,须具备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和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投标供应商为代理商的,营业执照内须包含相关货物的经营范围,具备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及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标项2:1.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22条所规定的条件:
(1)投标人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和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经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本项目不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方式进行投标。
6.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资质条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7月24日至2024年07月31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8月09日09:00(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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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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