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招标采购标的、交货期、最高限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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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采购标的 |
交货期 |
最高限价(人民币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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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荧光分光光度计 |
合同签订后2个月内完成所有设备供货、安装、调试并经招标人验收合格 |
180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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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液相色谱-原子荧光联用仪 |
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完成所有设备供货、安装、调试并经招标人验收合格 |
520000.00 |
四、投标人资格条件
4.1投标人参加本招标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2未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开标当天查询结果为准,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的,可在中标公示期间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如中标候选人列入各项不良(失信)记录名单的,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本项目重新招标)。
4.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通过从招标代理机构购买的方式获取,未购买招标文件者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2.招标文件发售期限: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7月31日17时00分止(北京时间08:30-11:30,13:30-17:00,节假日除外)。
3.招标文件售价为500.00元人民币/子包,售后不退。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思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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