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批)项目进行公开采购。
2.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西部机场集团(西安)商业发展有限公司西安机场商业招商代理项目;
(2)项目单位:西部机场集团(西安)商业发展有限公司;
(3)采购编号:nul
(4)项目内容:为统一西安机场东西区招商组织程序,提高机场商业项目招商整体实效,防范招商项目引入风险,统筹推动东西区机场商业招商工作规范化、科学化,拟计划西安机场商业本年及2025年度新增招商项目的招商组织工作由第三方招商代理公司完成,采用公开询价方式确定代理公司。;
(5)建设地点:咸阳;
(6)质量标准:;
(7)计划工期/计划供货期/计划服务期:365天(日历天);
3.供应商资格条件
1.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1)资质要求:1.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正式注册并具有有效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资金、人员、设备、技术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2)财务要求:一般纳税人,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3)业绩要求:报价人须至少具备一个2021年1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止(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为商业综合体或商场供应服务的有效业绩(须提供合同的项目名称、服务期限、服务内容、服务对象、项目规模、项目参与人员信息及盖章页。)(4)信誉要求:1.信誉良好,供应商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者投标资格被取消、2021年1月1日至今未出现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或者重大经济纠纷等问题。(应作出书面承诺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2.本项目不接受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参与投标。(查询截图须附投标文件中并加盖公章)(5)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1.项目组人员数量不得少于3人;2.至少1人具备律师执业资格证或司法考试合格证;3.至少1人具备国家认可的会计类或税务类资格证书或具备3年以上商业综合体招商或运营管理工作经验(需提供该人员此前所在商业综合体开具的工作证明)。(6)其他要求:1.投标单位报价应充分考虑服务过程中的合理损耗、调整等相关情况;2.中标单位应对所提供产品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因产品质量原因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中标单位负责。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3)其他:/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4.采购文件的获取
请各申请人于2024年07月24日16:00至2024年07月29日16:00获取采购文件。
5.提出质疑时间
2024年07月24日16:00至2024年07月27日16:00。
6.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2024年07月29日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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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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