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项目名称:和县横埂站工程电气设备采购项目
三、项目实施地点:马鞍山市和县(具体地点见“项目概况”)
四、项目实施主体(招标人):和县水利局
五、项目实施主体(招标人)地址:(请登录)
六、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七、项目概况、投资规模:
1、项目概况:本项目为拆除重建和县横埂站工程,其中电气设备采购,位于马鞍山市和县横埂站,主要采购安装内容为采购本工程10千伏高压开关柜、10千伏一体化手车式固态软启动柜、10千伏高压电容补偿柜、干式变压器、低压开关柜(含无功补偿)、直流柜、配电箱、机旁控制箱等。
2、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安徽省水利厅(皖水规计函[2023]522号),项目统一代码:2202-340523-04-01-126289。
3、投资规模:本项目工程建设费用为4462万元。
4、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相应规定合格标准。
5、项目预算价(人民币):本项目预算价为280万元。
6、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280万元。
八、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九、计划工期:合同签订后,根据现场实际情况接招标人通知后,90天内完成设备供货、指导安装并验收合格。
十、投标人资质、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格:独立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具有相应的供货能力。
2、拟派项目经理要求:无。
3、是否接受联合体: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
(1)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投标人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3)投标人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4)投标人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的。
(以上仅以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信用信息报告”查询结果为准)。
5、信誉要求:
(1)投标人、项目负责人无被安徽省外的省级(含)以上人民政府行政主管部门处罚限制投标或限制承揽项目或“投标时,不予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良记录(该不良记录在有效期内);
(2)投标人、项目负责人无被安徽省内的地市级(含)以上人民政府行政主管部门处罚限制投标或限制承揽项目或“投标时,不予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良记录(该不良记录在有效期内)。
6、业绩要求:无。
7、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采用汇款方式递交的,必须从其开户银行基本账户足额转出。
8、投标人可就本项目的全部标段投标。
9、已从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
十一、招标范围:采购清单内所有设备的供货和指导安装(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
十二、标段数:1个
十三、公告发布时间:
1、投标人可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8月2日17时30分获取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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