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上平台管桩智造厂房项目积土工程,项目资金来源为多渠道筹集,已落实。根据招投标法律、法规规定,组织该项工程公开招投标,择优确定该项工程施工承包人。
一、项目概况
1.1招 标 人:盐城市射阳港市政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1.2工程名称:海上平台管桩智造厂房项目积土工程。
1.3工程地点:江苏射阳港境内。
1.4工程内容:本工程为海上平台管桩智造厂房项目积土工程,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以及现场要求为准。
1.5标段划分:上述工程内容为一个标段。
1.6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施工现场条件范围内的全部工程。
1.7资金来源: 多渠道筹集。
1.8招标控制价:62.928万元。
1.9计划开工时间:2024年08月。
1.10计划工期:15 日历天,具体工期以建设单位要求为准。
1.11质量标准:合格。
1.12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1.13计价方式: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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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投标的主要资格条件
2.1资质条件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定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2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2.3项目负责人资格和等级:投标项目负责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具有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2.4其他要求:
(1)投标申请人须在“投标函”中保证项目负责人及代理人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确保从本次投标截止之日当月向前1个月已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例:如开标日期为2018年7月的某一天,则投标单位需保证以上人员2018年6月养老保险在本单位缴纳)。
(2)本工程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担任项目负责人。
(3)本工程招标人不接受企业退休人员担任项目负责人。
(4)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5无法律、法规规定投标受限情形。
三、工程付款方式为:
3.1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中标价60%的工程款;
3.2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满一年,完成工程审计,付至审定价80%的工程款;
3.3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满二年,按照审计结论结清剩余工程款;
3.4按以上进度付款,无任何利息补偿。
四、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
4.1投标保证金数额:12000.00元;
4.2投标保证金交纳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获取时间:2024年07月24日至2024年07月31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08:30至11:30,下午14:30至18:00;微信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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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程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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