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工程名称:清华大学科学博物馆及服务配套楼项目
1.2 工程地点:(请登录)
1.3 建设单位:清华大学
1.4 施工单位:河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5 建筑面积:37000m2
1.6 标的物明细:见附件
1.7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第2条 招标要求
2.1 技术、质量要求
2.1.1 建筑用材料的质量水平应满足安全文明标识标牌相应的现行国家、行业的全部相关要求与规定,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标准:DB15/T 2361.1-2021,并符和国家行业相关标准和甲方要求。
2.2 其他要求
2.2.1 对乙方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的要求:
⑴ 运输车辆尾气排放符合省、直辖市环保部门要求;
⑵ 出场车辆整洁,车况保持良好;
⑶ 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施工场区内各项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的管理规定;
⑷ 乙方车辆和人员在施工现场内移动时造成的安全事故,一律由乙方负责。
2.3 交货日期:以甲方生产安排为准,提前三天通知乙方。
第3条 投标方应具备的条件
3.1 投标单位注册资金: / ;
3.2 投标单位纳税人主体资格: 一般纳税人 ;
3.3 投标单位能提供符合施工要求的材料、设备的产品检测报告及相关技术资料;
3.4 投标单位能提供真实、有效的增值税发票,并做到四流(发票流、资金流、合同流、
货物流)一致;
3.5 投标单位非招标方黑名单企业;
3.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第4条 报价要求
4.1 品牌要求: /
4.2 报价要求:所报价格为含增值税一票制价格,包含运费、卸车费、税金等一切费用。
第5条 结算方式
5.1 结算方式:货物运输至甲方指定地点后,双方对标的物品种、型号、规格、数量、相关单证进行验收。如品种、型号、规格、相关单证不符合要求时,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退货或予以更换处理,由此发生的费用和损失均由乙方承担。经甲方检验合格后,双方共同签认的送货单作为双方结算的唯一依据;除此之外的任何证明、收条、欠条、信函等文件,都不得作为结算依据。
第6条 付款方式
6.1 支付方式:甲方采用银行电汇的方式支付货款;甲、乙双方每个自然月月底对账,确定当月供货总量,乙方开具等价增值税专用发票后,甲方于次月30日之前支付双方确认金额的100% 。如甲方提前向乙方支付货款,乙方需按照年息15%(含税)减免相应费用。
第7条 投标须知
7.1 时间要求
供应商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7月25日16时00分
投标截止时间: 2024年7月26日11时00分
开标时间: 2024年7月26日13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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