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庆油田杏北开发区低碳生产园区清洁替代风力发电工程(风机吊装专业分包))己由(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批准建设,项目发包人为大庆油田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成本计划),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大庆油田工程建设有限公司。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专业分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
黑龙江省大庆市大庆油田第四采油厂
2.2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10台风机、塔筒、叶片及风机附属设施安装费,吊装机械及配套设备进出场及转场费,天气原因导致的机械闲置及窝工费,为完成施工内容所需各项措施费、风险等一切费用(不含为达到吊装机械进场施工所采取的临时道路铺设钢管排、吊装场地换填、硬化及平整)。
2.3计划工期
2024年8月30日-2025年12月31日(489日历日)。
2.4标段划分及各标段具体内容
本招标项目共划分为个标段,具体如下:
标段一:大庆油田杏北开发区低碳生产园区清洁替代风力发电工程(风机吊装专业分包) 计划投资479.6万元(含税)
2.5招标范围:10台风机、塔筒、叶片及风机附属设施安装费,吊装机械及配套设备进出场及转场费,天气原因导致的机械闲置及窝工费,为完成施工内容所需各项措施费、风险等一切费用(不含为达到吊装机械进场施工所采取的临时道路铺设钢管排、吊装场地换填、硬化及平整)。
2.6计划投资:479.6万元(含税);招标金额:479.6万元(含税)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应为从事建筑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且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3资质要求
3.3.1具有特种工程专业承包(特殊设备起重吊装)资质。
3.3.2具有许可范围为建筑施工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信誉要求
3.4.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4.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4.3 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裁判文书网无行贿犯罪记录。
3.4.4投标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jzsc.mohurd.gov.cn)列入黑名单,或虽然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列入黑名单但移除黑名单日期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的。
3.5项目经理要求
3.5.1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以注册证书为准)。
注意:按照住建部通知,一级建造师应提供电子注册证书,并符合电子证书使用时限为180天,须手写签名等规定。
3.5.2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3.5.3执业规模符合《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3.6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要求
3.6.1项目管理机构和人员符合《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工程建设施工承包商项目经理部管理规定》。已完成施工承包商项目经理部备案的,应按照备案的项目经理部组建项目管理机构;首次参与油田工程建设项目的投标人,应在开标前将本次投标的施工承包商项目经理部报大庆油田基建管理中心备案。
3.6.2配备至少1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3.6.3技术负责人须具有机电工程专业及相近专业的中级及以上职称。
3.7其他要求
3.7.1投标人需承诺“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质量责任事故,没有欠薪及员工上访讨薪等不良记录”。
3.7.2投标人需承诺“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后,施工现场的项目组织机构管理人员、配置的施工设备等施工资源,必须与投标文件中的资源配置保持一致。否则经招标人查实与投标文件不一致,招标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并保留由此导致的经济损失的赔偿申诉权”。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7月24日23:59:59至2024年7月31日23:59:59(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 200 元人民币。
本招标项目(大庆油田杏北开发区低碳生产园区清洁替代风力发电工程(风机吊装专业分包))己由(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批准建设,项目发包人为大庆油田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成本计划),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大庆油田工程建设有限公司。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专业分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
黑龙江省大庆市大庆油田第四采油厂
2.2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10台风机、塔筒、叶片及风机附属设施安装费,吊装机械及配套设备进出场及转场费,天气原因导致的机械闲置及窝工费,为完成施工内容所需各项措施费、风险等一切费用(不含为达到吊装机械进场施工所采取的临时道路铺设钢管排、吊装场地换填、硬化及平整)。
2.3计划工期
2024年8月30日-2025年12月31日(489日历日)。
2.4标段划分及各标段具体内容
本招标项目共划分为个标段,具体如下:
标段一:大庆油田杏北开发区低碳生产园区清洁替代风力发电工程(风机吊装专业分包) 计划投资479.6万元(含税)
2.5招标范围:10台风机、塔筒、叶片及风机附属设施安装费,吊装机械及配套设备进出场及转场费,天气原因导致的机械闲置及窝工费,为完成施工内容所需各项措施费、风险等一切费用(不含为达到吊装机械进场施工所采取的临时道路铺设钢管排、吊装场地换填、硬化及平整)。
2.6计划投资:479.6万元(含税);招标金额:479.6万元(含税)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应为从事建筑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且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3资质要求
3.3.1具有特种工程专业承包(特殊设备起重吊装)资质。
3.3.2具有许可范围为建筑施工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信誉要求
3.4.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4.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4.3 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裁判文书网无行贿犯罪记录。
3.4.4投标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jzsc.mohurd.gov.cn)列入黑名单,或虽然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列入黑名单但移除黑名单日期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的。
3.5项目经理要求
3.5.1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以注册证书为准)。
注意:按照住建部通知,一级建造师应提供电子注册证书,并符合电子证书使用时限为180天,须手写签名等规定。
3.5.2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3.5.3执业规模符合《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3.6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要求
3.6.1项目管理机构和人员符合《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工程建设施工承包商项目经理部管理规定》。已完成施工承包商项目经理部备案的,应按照备案的项目经理部组建项目管理机构;首次参与油田工程建设项目的投标人,应在开标前将本次投标的施工承包商项目经理部报大庆油田基建管理中心备案。
3.6.2配备至少1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3.6.3技术负责人须具有机电工程专业及相近专业的中级及以上职称。
3.7其他要求
3.7.1投标人需承诺“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质量责任事故,没有欠薪及员工上访讨薪等不良记录”。
3.7.2投标人需承诺“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后,施工现场的项目组织机构管理人员、配置的施工设备等施工资源,必须与投标文件中的资源配置保持一致。否则经招标人查实与投标文件不一致,招标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并保留由此导致的经济损失的赔偿申诉权”。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7月24日23:59:59至2024年7月31日23:59:59(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 200 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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