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计量所装载机电子秤现场检校配合业务外包(第二次)采购公告 - 采购与招标网权威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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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量所装载机电子秤现场检校配合业务外包(第二次)采购公告
日期:2024-07-23 收藏项目
一、(B)采购条件(自行采购)

  计量所现就计量所装载机电子秤现场检校配合业务外包(第二次)采购项目进行采购。本项目采购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

二、采购内容

本次服务名称、服务范围及内容、数量规格、服务期限等见服务采购明细表(见附件)。

具体内容详见采购公告附件

三、报价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3.1.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3.1.2运输车辆要求。运输车辆装载货物重量能力不低于350kg,车辆使用年限不大于5年,行驶总公里数不大于10万公里,座位数须满足2名乙方服务人员、2名甲方自押人员同时乘坐。须提供车辆行驶证复印件证明、行驶里程证明、满足运输货物重量的证明或承诺。须具有运输资质并提供证明材料。

服务人员要求。服务人员须提供运输车辆驾驶服务及现场检校配合等服务,人数不少于2人,年龄均不大于50岁,驾龄均不低于5年。须提供司机驾驶证复印件作为证明。

上述要求截止时间均按2024年7月1日计算。

3.2财务要求:投标单位须为一般纳税人,能出具税率为9%增值税专用发票,需提供一般纳税人证明材料或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

3.3业绩要求:无。

3.4信誉要求:

3.4.1本次采购不接受在“信用评价结果”中被确定为在处罚期内及黑名单内的投标人参与(须提供查询结果截图。

3.4.2报价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网址: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不得存在仍存续的行政处罚信息和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不得存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信息等情况(投标人须提供本企业的“行政处罚信息”、“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信息”截图)”。

3.4.3本次采购不接受在近三年(2020年12月至今)内存在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的投标人参与(须提供信用中国查询结果截图)。

3.4.4投标单位及法定代表人近一年(2022年12月至今)内无行贿受贿犯罪记录,近二年(2021年12月至今)内不存在因自身违约、不按合同履约造成的诉讼或仲裁的情况,须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截图。)

3.5其它要求:

3.5.1须承诺严格遵守交通法规,确保所运输设备安全(提供书面承诺)。

3.5.2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报价,不允许分包转包。

四、采购文件获取

4.1采购文件发售期:采购文件从2024年7月23日 17:30至2024年7月29日 17:00(北京时间)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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