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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衡阳市分公司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4-07-23 收藏项目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衡阳市分公司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招标人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衡阳市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资金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衡阳市分公司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2.2招标代理编号:(请登录)

2.3项目服务地点:湖南省;

2.4项目规模:本项目含税预算金额为40万元人民币;

2.5标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2.6合同期限:1年

2.7采购内容: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衡阳市分公司物业管理服务采购,详见第五章服务要求。

2.8本项目拟选取1家投标人合作,若通过初审的实质性响应的投标人数量不足3家,该项目宣布失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衡阳市分公司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招标人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衡阳市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资金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衡阳市分公司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2.2招标代理编号: (请登录)

2.3项目服务地点:湖南省;

2.4项目规模:本项目含税预算金额为40万元人民币;

2.5标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2.6合同期限:1年

2.7采购内容: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衡阳市分公司物业管理服务采购,详见第五章服务要求。

2.8本项目拟选取1家投标人合作,若通过初审的实质性响应的投标人数量不足3家,该项目宣布失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3.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和独立履行合同的能力,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相关服务能力;

3.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5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投标人,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采购活动的投标人;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申请、挂靠申请,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售卖时间为2024年7月23日17时30分至2024年7月29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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