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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翔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龙翔集团诉讼案件及专项法律服务律师事务所选择招标公告
日期:2024-07-24 收藏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TY-2

项目名称:龙翔集团诉讼案件及专项法律服务律师事务所选择

预算金额: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取10家律师事务所为龙翔集团及分子公司提供诉讼及专项法律服务

合同履行期限:2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1 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能力。

3.2 财务要求:近三年(2021年-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财务状况良好。(新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审计报告,2023年12月31日以后成立的公司需提供成立之日起至今公司财务状况良好的承诺书)。

3.3 本次招标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5 信誉要求:

(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2)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在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今)内投标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

3.6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3.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 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中的每个环节,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且整个招标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被授权人。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能力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7月24日  至 2024年07月30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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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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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13661355191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wangyue@zbyt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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