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中盐安徽红四方股份有限公司物化污泥、焚烧飞灰等危险废物处置,招标人为中盐安徽红四方股份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该项目采取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项目名称:中盐安徽红四方股份有限公司物化污泥、焚烧飞灰等危险废物处置
2.1.2项目地点:合肥循环经济示范园
2.2招标范围
投标人提供中盐安徽红四方股份有限公司物化污泥、焚烧飞灰等危险废物的处置转移、处置结算、报送资料等方面服务。
处置的危险废物的种类、数量如下表:
|
序号 |
废物种类 |
形态 |
处置预估量 (吨) |
包装方式 |
废物编号 |
废物代码 |
主要有害成分 |
|
1 |
农药物化污泥 |
固态 |
60 |
袋装 |
HW04 |
263-011-04 |
氯化钠 |
|
2 |
精化物化污泥 |
固态 |
10 |
袋装 |
HW06 |
900-409-06 |
有机物 |
|
3 |
焚烧飞灰 |
固态 |
50 |
袋装 |
HW18 |
772-003-18 |
盐类 |
|
4 |
废弃包装材料 |
固态 |
5 |
袋装 |
HW49 |
900-041-49 |
杀虫单 |
|
5 |
废弃滤布 |
固态 |
5 |
袋装 |
HW49 |
900-041-49 |
杀虫单 |
注:1.以上处置量为预估量,实际重量以招标人地磅计量为准。
2.投标人可到产废现场取样分析。
服务地点:安徽省合肥市循环经济示范园内项目现场;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壹年,中标单位在接到招标人危废转移通知后,须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转移处置。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持有有效营业执照(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3.2投标人应持有并提供省级环保部门核发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危险类别包括【HW04(263-011-04】、【HW06(900-409-06】、【HW18(772-003-18】、【HW49(900-041-49】;
3.3投标人须具有类似项目业绩至少1家(须附合同复印件作证明);
3.4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经营异常(提供从信用中国网站下载的“公共信用信息报告”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下载时间为招标文件发售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之间任一天);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否则,其投标无效;
3.6投标人未被中国盐业集团有限公司列入供应商黑名单(由招标人统一查询,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3.7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投标人对上述资格要求的任何不符合,都将导致投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2024年7月24日-2024年7月29日
5.投标文件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4年8月5日11:00(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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