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长江索道文物保养维护与展示利用提升工程(第二次)招标公告 - 采购与招标网权威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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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索道文物保养维护与展示利用提升工程(第二次)招标公告
日期:2024-07-24 收藏项目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江索道文物保养维护与展示利用提升工程已由重庆市渝中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重庆市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市客运索道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国有资金,招标人为重庆市客运索道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重庆市渝中区新华路151号长江索道景区

2.2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长江索道是重庆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国家AAAA级旅游景区。本次改造建筑面积约5000㎡。

2.3本次招标项目工程总投资额:946.8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最高限价金额:6971082.56元

2.4招标范围:本次招标拟重整索道北站、南站站房和场地,包括但不限于公共建筑工程(含加固)、园建工程、游客服务中心、楼梯及卫生间改造、电气工程、给排水工程、空调工程、通风防排烟工程、消防工程、弱电工程、室外给排水管网工程、室外景观电气工程、安装拆除工程、抗震支架。具体以长江索道北站、南站文物保养维护与展示利用提升工程施工设计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招标人书面确定的其他工作内容为准。

注:长江索道南站外挂电梯的施工、采购及安装工作均不包含在本次招标范围内。

2.5工期要求:90日历天

缺陷责任期要求:24个月

2.6标段划分(如有):/

2.7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具备文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文物保护工程施工三级及以上资质(业务范围须包含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

3.1.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1.3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招标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投标人在投标前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电子图纸等资料。
5.投标文件递交的内容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08-14 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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