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固始县灌河支流周小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已由固发改{2023}259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招标人为信阳市生态环境局固始分局,招标代理机构为中昱国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根据有关部门要求,现对本项目固始县灌河支流周小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项目EPC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本项目开标实行不见面开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固始县灌河支流周小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项目EPC
2.2、招标编号:A3205820001001548
2.3、建设地点:固始县灌河支流周小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项目涉及周小河沿线
2.4、建设内容与规模:(1)人工湿地:在周小河下游、固始县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西南侧800米的坑塘处建设人工湿地3.5万m²,采用垂直潜流+表流湿地工艺,处理规模2万m³/d,湿地出水水质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Ⅲ类标准,提升周小河水质的同时为周小河提供生态补水。(2)生态缓冲带:在周小河黄河路桥北侧至汇入口区域修复生态缓冲带8.9km,总面积6.55万m²。其中,修复水位变幅区3处,面积1.8 万m²;修复陆域生态缓冲区4处,总长2.6km,面积2.6万m²;建设生态护坡4处,总长4.3km,面积2.15万m²。
2.5、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本项目共分为两个标段;
招标范围:
一标段:1)勘察:完成本项目的初步勘察、详细勘察、补充勘察;
2)工程设计:概念方案设计、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等相关的设计内容。
3)工程施工:包括本工程施工图设计对应的设计内容以及为实施以上工程所必须的临时工程的施工及缺陷责任期的缺陷修复等;
二标段:本项目施工阶段及保修阶段监理服务。
2.6、计划工期:
一标段:365日历天,其中勘察设计:30日历天;工程施工:335日历天;
二标段:本项目施工阶段和保修阶段监理。
2.7、项目金额:本项目投资估算为4815.88万元
2.8、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9、质量要求:
一标段:
项目勘察及设计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行业及地方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及技术标准,满足区规划部门的规划建设要求;
施工及采购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有关质量验收规范标准,验收合格。
二标段:质量控制目标达到合格。
2.10、项目模式:EPC模式进行实施。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各标段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若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3.2、各标段投标人需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提供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2023年成立的公司需提供自成立日以来的财务报表或基本户开户行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依法缴纳税收及社会保障金(提供2024年01月01日以来任意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社会保障金的证明材料,依法免税和免缴纳社会保障金的企业,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若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3.3、一标段投标人须同时具备
设计资质:投标人须具备环境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含乙级)及以上资质(水污染防治工程)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中标人自行聘用具有工程勘察综合资质或工程勘察(水文地质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的勘察单位采集相关技术资料,并对成果的准确性负责,勘察费用不再单独列支,由中标单位在设计费中支付;
施工资质: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或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二标段投标人须具备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或以上资质。
3.4、人员要求:
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设计负责人需为本单位员工并具有有效的劳动合同及2024年1月以来任意三个月社会保险证明;
拟派项目总负责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不含临时)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项目经理需为本单位员工,并具有有效的劳动合同及 2024年01月以来任意三个月社会保险证明。
3.5、二标段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具有注册水利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并提供有效的劳动合同及在本单位缴纳的 2024年01月以来任意三个月社会保险证明。
3.6、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招标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投标文件中提供网站查询结果截图,查询日期不得早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若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投标人需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相关信息,查询日期不得早于公告发布之日,若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3.8、本项目一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二标段不接受联合体,联合体投标的还应满足以下要求:
①以联合体参加的,联合体单位数量不超过3家;每个联合体成员须为一个独立法人单位;
②在投标时提交联合体协议并标明联合体投标牵头单位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内容和责任,且承诺一旦中标,联合体各方将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③联合体投标人应提交满足招标公告要求的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并明确授权牵头单位,以牵头单位的名义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活动,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实施;
④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次投标活动;
⑤联合体形式进行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在固始县公共资源交易网站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授权代表负责签署本次投标相关资料,负责开评标会议等有关事宜,其他联合体各方必须出具承诺函对此予以认可。
注:第3.6、3.7项对于投标人查询过程中输入信息或查询路径不准确等的,可由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在开评标当天进行查询复核并留档,以查询复核结果为准。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的下载时间:2024 年07月25日至2024 年07月31日。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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