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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阳农林学院老宿舍楼维修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日期:2024-07-24 收藏项目

 

项目概况

信阳农林学院老宿舍楼维修改造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8月05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24-48
2、项目名称:信阳农林学院老宿舍楼维修改造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1,112,899.15元
最高限价:1112899.15元
序号 包号 包名称 包预算(元) 包最高限价(元)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采购预留金额(元)
1 24-48-1 信阳农林学院老宿舍楼维修改造项目 1112899.15 1112899.15 1112899.15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采购内容:信阳农林学院老宿舍楼维修改造项目,项目内容包括:我校5、6、8、10号公寓楼楼顶防水存在漏水问题,房间内部墙面漆脱落开裂、发霉、受潮返碱状况严重。11-20号学生公寓目前有28个房间存在渗水问题均由上一层卫生间漏水导致,需对卫生间部位的墙砖及地砖进行拆除,渣滓外运,做丙纶及聚合物涂膜防水,然后恢复墙砖及地砖。1-20公寓房间及公寓楼公共区域墙面乳胶漆发霉、脱落等部位处理。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内容。
5.2计划工期:20日历天内
5.3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5.4工程维保期:五年(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
5.5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
5.6标段划分:本次招标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6、合同履行期限:同计划工期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四条之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投标人提供的工程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中小企业的其他主体的政府采购扶持政策本项目不适用。参加本项目的中小企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格式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内《中小企业声明函》样本),不符合要求的声明函或未提供的将视为不符合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二级及以上资质和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且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必须为投标企业在职员工(不包括离、退休返聘人员),提供2024年1月1日以来连续三个月社保缴纳记录(缴费单位和投标人名称必须一致,加盖社保缴费证明专用章)。
4、其他说明:
4.1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基础信息包含股东及出资信息,查询截止时点为:从报名开始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
4.2 本项目适用信用承诺: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 125 号)和豫财购[2016]15 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及法人,视为无效投标。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的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网站截图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网站截图;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截止时点为: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
4.3 在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中,投标人在投标(响应)时,可对照资格要求进行自主核对,确定符合资格要求的,可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详见响应文件“资格审查资料”附件),投标人在资格审查环节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还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①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默认开标前18个月内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②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默认开标前12个月内连续6个月纳税证明);
③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默认开标前12个月内连续6个月缴纳社会保障证明);
④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默认履行合同的法定营业执照、承诺函(格式自拟));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投标人自行作出承诺,格式自拟);
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4.4 投标人在中标(成交)后,应将信用承诺书中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发布中标结果公告时,资格证明材料需同其他要求发布的文件一起发布。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4年07月25日 至 2024年07月31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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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电话:010-53341173
手机:13011091135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fangting@zbyt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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