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项目名称:广东烟草阳江市有限责任公司2024年零售终端升级改造建设项目
三、采购预算:人民币340.00万元(含税)
四、项目标包划分情况:本项目划分标包,标包内容情况如下
序号 标包号 标包名称 采购预算(万元,含税)
1 标包1 阳春终端三化建设 92.00
2 标包2 阳西、阳东终端三化建设 91.00
3 标包3 全市村镇加盟及特色终端建设 82.00
4 标包4 全市20驿站及城区终端三化建设 75.00
项目具体内容详见《项目需求书》。
备注:本项目兼投不兼中,每个投标人最多只能被确定为1个子包的第一中标候选人。本项目按子包的顺序进行评审,依次按照评标总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每包组推荐两名中标候选人。已获得子包一的第一中标候选人资格的,将不具有子包二的候选人推荐资格;子包二从具有中标候选人资格的投标人中,排名最高的投标供应商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排名次高的投标供应商为第二中标候选人,以此类推。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分支机构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2.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以下证明之一:①提供2022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2023年任一季度或任一月的财务报表,内容含盖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②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并提供开户许可证(适用于法人或其他组织)③中国人民银行出具的个人信用报告(适用于自然人);
3.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4.投标人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函,格式自定)
5.投标人参加招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函,格式自定)
6.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 “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及相关行政处罚信息”记录名单等其他不符合规定条件的情形。(说明:投标人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在“信用中国”网站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相关信用情况并加盖公章;如投标人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于投标文件中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以招标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以上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书面声明函,并视为没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
7.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被列入招标人(烟草行业)存在不良行为供应商名单且在投标截止日仍在禁入期限内(含禁入截止时间当天)的情形(提供承诺函)。
8.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参加本次招投标活动前3年内(公司成立不足三年的从成立起计算)不得有行贿行为记录。须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相关刑事判决书、刑事裁定书等,提供无行贿行为记录的书面承诺(加盖公章)。如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拒绝其投标、取消其中标资格、解除已签订的合同并追究相关责任。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报价;(提供书面声明函)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当在2024年7月25日至2024年7月31日期间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三、采购预算:人民币340.00万元(含税)
四、项目标包划分情况:本项目划分标包,标包内容情况如下
序号 标包号 标包名称 采购预算(万元,含税)
1 标包1 阳春终端三化建设 92.00
2 标包2 阳西、阳东终端三化建设 91.00
3 标包3 全市村镇加盟及特色终端建设 82.00
4 标包4 全市20驿站及城区终端三化建设 75.00
项目具体内容详见《项目需求书》。
备注:本项目兼投不兼中,每个投标人最多只能被确定为1个子包的第一中标候选人。本项目按子包的顺序进行评审,依次按照评标总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每包组推荐两名中标候选人。已获得子包一的第一中标候选人资格的,将不具有子包二的候选人推荐资格;子包二从具有中标候选人资格的投标人中,排名最高的投标供应商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排名次高的投标供应商为第二中标候选人,以此类推。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分支机构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2.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以下证明之一:①提供2022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2023年任一季度或任一月的财务报表,内容含盖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②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并提供开户许可证(适用于法人或其他组织)③中国人民银行出具的个人信用报告(适用于自然人);
3.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4.投标人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函,格式自定)
5.投标人参加招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函,格式自定)
6.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 “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及相关行政处罚信息”记录名单等其他不符合规定条件的情形。(说明:投标人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在“信用中国”网站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相关信用情况并加盖公章;如投标人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于投标文件中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以招标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以上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书面声明函,并视为没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
7.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被列入招标人(烟草行业)存在不良行为供应商名单且在投标截止日仍在禁入期限内(含禁入截止时间当天)的情形(提供承诺函)。
8.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参加本次招投标活动前3年内(公司成立不足三年的从成立起计算)不得有行贿行为记录。须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相关刑事判决书、刑事裁定书等,提供无行贿行为记录的书面承诺(加盖公章)。如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拒绝其投标、取消其中标资格、解除已签订的合同并追究相关责任。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报价;(提供书面声明函)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当在2024年7月25日至2024年7月31日期间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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