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榕永欣招【2024】Z018-1 项目名称:五都村研学基地周边景观亮化提升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62.********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62.********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包 品目号 采购标的 数量 项目预算 (元) 最高限价(元) 磋商保证金 1 1-1 五都村研学基地周边景观亮化提升项目 1项 ******** ******** 6273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5日竣工并验收合格。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文件,经采购人确认,本采购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供应商须按照采购文件第五章的格式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由省级以****局****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进行认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进行认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应认真对照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统字[2017]213号《关于印发的通知》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本采购包为工程类采购,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资格承诺函(若有):供应商可在竞争性磋商文件中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资格承诺函 (格式自拟),若按竞争性磋商文件中内容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在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提交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证明材料。注:(1)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2)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的,应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3)供应商可刪减承诺事项,如刪去承诺第1项的,则应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财务状况报告。2、特定条件1:供应商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法###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以及有效期内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3、特定条件2:供应商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并具备有效的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的证书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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