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正务-厦门市第三医院文化长廊建设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 采购与招标网权威发布
首页 > 招标信息 > 正务-厦门市第三医院文化长廊建设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正务-厦门市第三医院文化长廊建设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日期:2024-07-23 收藏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WLH-2024CS-XTA057-1 项目名称###市第三医院文化长廊建设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市第三医院文化长廊建设项目(二次),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30个日历天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具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合法条件。供应商必须提供法人营业执照等证书的有效复印件;2、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可提供证书或书面承诺书);3、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开业不足三年的,自开业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无行贿犯罪记录的书面声明;4、供应商应提供上一年度或上上年度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或银行资信证明复印件或磋商担保函复印件;5、供应商应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递交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复印件,享受税收减免政策的企业,提供依法缴纳税收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6、供应商应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递交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复印件,享受社保减免政策的企业,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7、本项目允许采用“信用承诺制”,即供应商提供资格承诺函即可参加采购活动,在响应文件中无需再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8、供应商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对供应商代表的授权书原件(供应商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书应附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正反两面均复印);9、信用记录:①资格审查小组通过“****网站、中****网(********)查询供应商的信用记录并打印供应商信用记录(以下简称:“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②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与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网站原因导致资格审查小组无法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的(资格审查小组应****网站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以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④经查询,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重大违法记录,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10、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供应商不满足上述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或提供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 ,将不被邀请为继续参加磋商的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不接受磋商过程中的补充。以上资格证明文件为复印件的,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且原件备查。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方婷
电话:010-53341173
手机:13011091135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fangting@zbytb.com

请注册或升级为及以上会员,查看招投标方式
来源:项目来源
会员登录

商务vip 6800/年 更多优惠

客服电话:010-88938205

  • 发布公告:发布专线--135 2255 3979
  • 找回密码:找回专线--135 2255 6159
联系客服

客服电话:13011091135

招投标项目咨询:微信扫码,咨询方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