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将乐县2024年增发国债高标准农田建设改造提升项目及灾毁农田修复项目质量检测已由中共将乐县农业农村局党组以[2024]27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项目业主为将乐县农业农村局,招标人为将乐县农业农村局。现对该项目公开邀请注册地址在福建省并具有相关资质的检测单位进行邀请投标。投标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的建设地点:福建省三明市将乐县
2.2 项目概况:根据《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质量管理的通知》(闽农建〔2023〕8号)要求:为强化质量监理监督,县农业农村部门、项目业主积极开展第三方检测、质量抽检等工作。因监理平行检测无法全面覆盖所有施工工程项目(仅抽检最终投资额的10%),为检验各工程质量是否合格,现申请招标第三方检测公司,在施工单位阶段性报账时,对已完成工程量进行全面检测,确保工程检测合格后支付阶段性工程款。
2.3 招标范围与质量检测服务期:将乐县2024年增发国债高标准农田建设改造提升项目及灾毁农田修复项目八个项目检测。
质量检测服务期:根据施工完成情况,在发包人要求检测后30天内完成检测服务。
2.4 质量要求:检测单位应严格按照国家和省市颁布的现行规范和规定的质量标准进行检测并对所提交的检测结果负责。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1)投标人必须具备合法有效的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并且营业执照上注册的地址为福建省内;
(2)具有有效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综合丙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资质等级证书(检测范围为混凝土工程类乙级及以上或岩土工程类乙级及以上);
(3)具有计量行政部门颁发的CMA计量认证证书,且计量内容须覆盖本次招标相应的质量检测内容;
(4)业绩要求:不要求
(5)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且持有有效的公路工程或水利工程相关专业试验检测工程师(或试验检测师)证书,且为本单位自有人员。
(6)投标人信誉良好,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检测服务的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以上统称关联企业),不得对同一标段进行投标,否则其投标均无效。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以及建设单位、招标代理单位、施工、监理、设计第三方试验检测单位及其关联企业不得参加投标,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5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6由福建省发改委、省重点办最近发布的福建省重点项目参建单位业绩信誉评价登记情况通报中被评为C、D级的企业,在有效期内不得参加投标。
4.本次招标采用的评标办法:合理低价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年7月23日 08:00:00 至 2024年7月28日18:00:00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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