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天津院厂区场地调查及水土保持咨询配套服务专有协议 标段
标段(包)编号:24-CN
发标日期:2024年07月24日
主要技术规格:详见招标文件
交货期/服务期/完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
交货数量:
招标范围:(1)军粮城地块,完成土壤及地下水污染状况调查方案,并组织专家评审会。并向甲方提交土壤及地下水状况调查报告及风险评估报告、物探勘察(地下管线物探)报告,并通过专家评审会。 (2)天津分公司6个地块(包括绥中36-1、营口、锦州20-2、东营、龙口、滨州地块),编制监测方案并组织专家评审会。并向甲方提交土壤及地下水自行监测报告、物探勘察(地下管线物探)报告,并通过专家评审会。 (3)垦利6-1油田5-1、5-2、6-1区块开发项目地块,完成水土保持方案并组织专家评审会、完成水土保持报告并通过专家评审会,完成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 (4)中海油(天津)油田化工有限公司南港二期建设项目厂区地块,完成水土保持方案并组织专家评审会、完成水土保持报告并通过专家评审会,完成水土保持监测季度报告、年度报告、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 (5)其他具体服务内容详见第五章任务大纲。
出资比例:
生产能力:
资格要求:3.1营业执照要求:投标人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投标人为分公司的,应具有并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和上级法人单位授权书,分公司与上级法人单位只可一家参与投标,同时参与投标的,投标均无效。3.2业绩要求(开标环节需信息公开): 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署时间为准),投标人应至少具有1个合同的土壤地下水自行监测报告编制服务和在产企业物探勘察(地下管线物探)报告编制服务或测绘服务验收业绩,须提交业绩证明文件;业绩证明文件至少包括:1)服务合同复印件和 2)服务验收证明文件或结算发票。投标人所提交的业绩证明文件必须至少体现以下内容:合同签署时间、项目名称、服务内容及服务验收证明材料。若业绩合同为年度协议,还应提供完成订单的订单页及订单相应的服务验收证明文件。同一个年协合同提供1个及以上订单的均算为1个有效业绩。未提供业绩证明文件或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认定上述业绩要求的,视为无效业绩。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2024年07月24日 至 2024年07月30日
招标文件领取方法:(请登录)
招标文件价格:200.00元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8月07日 09时00分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程姣
电话:010-53605906
手机:15010770853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chengjiao@zbytb.com

